公務員外遇2女同事 妻公事包挖出「5包壯陽藥」爆氣反擊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妻美美(化名)2020年間抓包公務員丈夫阿明(化名)外遇2名女同事,還在公事包中找到1包用過、4包沒用過的壯陽藥,她氣得對2女提告,同時也決定離婚並對丈夫提告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阿明應賠償妻子4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市林姓男子去年與朱姓女子先後在摩鐵或租屋處發生性行為,林妻透過行車紀錄器取得兩人曖昧對話錄音還在租屋處查獲兩人赤裸躺在床上照片提告。(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美美抓包丈夫外遇2名女同事。(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美美在判決書中主張,2020年10月30日丈夫聲稱要去保養汽車,打電話關心時,因為覺得對方語氣很怪,於是要求開視訊,結果被掛電話,之後便無人接聽,她等了一段時間才收到丈夫傳來的保養廠環境照片,當日晚上她質疑丈夫是否出軌,但丈夫堅稱沒有,還主動寫了一份切結書。

然而,美美接著說,同年11月間她幫丈夫整理公事包時,竟然發現1包已經用過的壯陽藥,還有4包尚未拆封,一氣之下又提出質疑,丈夫這才承認與2名女同事交往,並與其中1人發生性行為,她氣得向2名女子提告,並決定與丈夫離婚(已在2021年1月離婚),再向丈夫求償100萬元。

對於妻子的指控,阿明辯稱,雙方結婚9年多,婚姻後期常因妻子對家人的態度、金錢以及子女教養問題起爭執,加上被懷疑外遇才會離婚,況且妻子有可能在2020年10月30日之前就知道此事,卻拖到2022年10月27日才遞訴狀,恐怕已經超過法律規定的2年請求權時效。

不過,新北地院法官檢視阿明和美美的對話錄音譯文,發現美美曾質問,「你為什麼想要跟(女同事)做愛?跟她做愛是她比較緊嗎?她還沒生過小孩」,阿明回答,「我覺得都不是,是我一直很想要,我覺得本質是我想解決我生理的需求」。

在同一份錄音譯文中,美美又提到,「我生病的時候,你在跟別的女人外遇、上床,還怪我太常生病,所以外遇,你一直都是自圓其說」,阿明則回答,自己有帶她去看醫生也願意陪病,平時工作壓力大就算了,回家還會因為沒有幫忙做家事而挨罵,「針對外遇這件事,我也跟妳道歉,妳也跟這2位提出調解,妳要一直陷在這循環裡面講多久?」

法官認為,從上述譯文中可以知道,阿明確實曾向美美坦承外遇2名女同事,雖然他認為妻子提告已經超過法定的請求權時效,卻又無法提出其他事證證明妻子早在2020年10月30日之前就知道此事,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考量到雙方收入相當,最終裁定他應賠償妻子4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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