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朱姓工人2020年間接受胡姓女子委託幫忙修繕房屋,卻被妻子抓包騎車雙載胡女去買飲料,兩人甚至一起吃飯、牽手逛大賣場,他還讓胡女在搭乘機車時從後方環抱,讓妻子大受打擊,因而挨告。雖然朱男、胡女皆否認外遇,但朱妻提出3段關鍵影片為證,最終法官不採信他們的說詞,裁定應連帶賠償20萬元較為適當。
▲朱妻因為胡女傳送「幫買飲料」的訊息,才開始留意丈夫是否外遇。(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朱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和丈夫婚後育有兩名子女,原本婚姻關係美滿,但2020年9月間她意外看到胡女傳LINE要求丈夫幫忙買飲料,因此開始留心注意,沒想到同年同月底就在住處附近的飲料店發現兩人雙載去買飲料,表現得十分親暱,她上前詢問,竟遭丈夫騎車衝撞,胡女則自行搭乘計程車離開。
朱妻表示,同年10月初她又在返家途中撞見丈夫與胡女雙載去買飲料,和弟弟上前詢問,丈夫只說要去工作,便載著人離開;同年11月她第三次在飲料店發現「異狀」,這次是胡女獨自一人去購買,丈夫則在對街等候,一看她竟馬上繞路躲進菜市場的防火巷。
朱妻指控,丈夫不僅多次載胡女去買飲料,還相約一起吃飯、牽手逛大賣場,甚至讓坐在機車後座的胡女伸手環抱腰部,最終在2020年11月24日離家出走,至今未歸,讓她大受打擊,因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50萬元。
對於上述指控,朱男辯稱,他接受委託幫忙胡女修繕房屋,2020年9月30日妻子要求幫忙送飯,於是暫時停工,並揹著裝有施工工具的藍色大袋子回家,卻被妻子質疑「那是女人的袋子」,因此遭一路尾隨至巷口,恰好遇見胡女,雙方爭執間機車失控碰觸,並非故意衝撞;後來買飲料、約吃飯、逛賣場也是為了討論工作內容或購買材料;至於機車環抱一事,當時他有些著急,心情不好,天氣又冷,所以騎車時有點在發洩,坐墊有向前傾的現象,「她有發現,抱一下就鬆開」,兩人並沒有做出什麼親密互動。
胡女也辯稱,大多數屋主在施工期間都會幫師傅買餐點、飲料,加上朱男曾借電鑽給她,這才特地買了飲料答謝,相約吃飯、逛賣場也是為了解決壁癌問題,需要碰面討論所需材料並前往賣場購買,這些都是正常的互動,兩人並無踰矩。
但高雄地院法官檢視朱妻提供的3段影片證據,發現朱男與胡女全程牽手逛大賣場(影片約13秒),女方還曾幫男方戴安全帽,並從後座以雙手環抱男方的腰部;法官認為,牽手逛街、搭車環抱等行為都是十分親暱的互動,已經超過一般男女的合理互動範疇,因此認定兩人確實有不正常交往關係。
法官接著指出,雖然朱男和胡女強調所有行為都是與討論房屋修繕工作有關,但如果是單純的承攬關係,應當不會屢屢做出上述行為,況且當時賣場空間空曠,胡女不可能碰撞到任何貨架,朱男卻自然地將手牽起,顯然不是為了引導她避免撞到貨架或跌倒攙扶。
至於機車環抱,法官認為,經錄影證據證實,朱男騎車途中並無驟停或減速停車,無任何外力作用會使胡女因為慣性前傾,就算座椅真的是前傾的,那胡女在短暫身體接觸後就可以保持適當的乘車距離,根本不用做出環抱腰部這樣親密的舉動,最終不採信兩人的說詞,判他們應連帶賠償20萬元給朱妻,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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