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小五生參加畢業露營,卻被活動輔導員罰跪。(圖為學生合照,非下跪畫面/記者許宥孺翻攝,下同)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所國小五年級生於20、21日參加露營活動,不過陳姓活動輔導員不滿學生還沒到表訂時間就起床,部分帳棚還傳出嬉鬧聲音,陳姓活動輔導員一怒之下,把346名學生叫起床,要求罰跪1分鐘。社會局今(27日)宣布,將公布陳姓輔導員姓名,依法進行裁罰,最高可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
該校於3月20、21日在旗山某露營區委由旅行社辦理五年級露營活動,露營活動表訂早上6點半起床,但在5點多時,就陸續有學生走出營帳聊天,或是在帳棚內有喧鬧聲音。現場值夜輔導員多次規勸學生,但情形沒有改善。
校方提到,一名陳姓活動輔導員一時情緒失控,對學生施予連坐罰,要求346名學生通通都起床,全體罰跪1分鐘,有些學生整整跪了1分鐘,有些人當下搞不清楚狀況,跪了30秒、5秒也都有,還有些學生剛好去上廁所躲過一劫,而在這期間,陳姓輔導員還疑似爆粗口等,出現疑似不當管教情事發生。
學校已於25日晚間邀集家長參加廠商說明會,會中學校校長率全體教職員向家長鞠躬致歉,廠商也向家長致歉並表達誠意,已初步共識先行退還部分金額,並到各班向學生致歉。校方同時提送檢討報告,張姓校長道歉自請處分,表達願意負責承擔責任,也研擬精進作為避免此事件再次發生。
不過風波還沒燒完,教育局認為,事發當時,校方人員皆未在場,學校人員未能及時掌握狀況,明顯有疏失。今(27日)凌晨宣布,即日起撤換校長,指派督學代理校長職務。
社會局也於中午指出,家防中心接獲事件通報,於25日、27日訪談行為人,即露營活動廠商的陳姓輔導人員,該員坦承有罰學生下跪情形,經評估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規定,對兒少不當對待,將依據兒少法裁處6萬至60萬元罰鍰,並得公布姓名。
社會局表示,行為人收到裁罰書後,可在30天內提出訴願,若不提出訴願或訴願失敗,才會公布姓名。另外,也將進一步清查有多少學生被罰跪,才會斟酌裁罰金額,「但不會只有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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