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局3月13日至26日進行行人正義大執法,短短14天就開出5479件罰鍰,可見駕駛人禮讓觀念仍需提升。(圖/記者許權毅翻攝,下同)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北區去年12月發生母嬰遭公車撞2死悲劇,也因此遭外界批為「行人地獄」。為擺脫此惡名,台中市警局自3月13日至26日進行強力執法,全市短短14天內就開出5479件「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罰鍰。此外,交通大隊統計台中最易發生發生違規的5大路口分別為台灣大道與三民路口、台灣大道與中華路口、台灣大道與惠來路口、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永春南路與嶺東路口,大多為學區、商圈附近。
為了擺脫「行人地獄」惡名,朝「行人天堂」目標前進,台中市警局近日進行「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勤務,強力執法手段,深化駕駛行經路口停讓行人的觀念,各分局提高轄區內重點路口見警率,除了取締違規駕駛,也加強口述宣導。
其中去年台中公車撞死母嬰案引起社會關注,轄區第二分局也成為重點區域,短短14天就舉發578件汽機車行經路口不禮讓交通違規。第二分局指出,北區轄內有3所大學、百貨公司、一中商圈、中國附醫、東興傳統市場及台中公園等地點,擁有大量行人用路者穿越路口特性,易發生車輛與路人爭道,將加強執法。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呼籲民眾駕駛車輛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駕駛車輛常因路口搶快、轉彎時視線遭車體A、B柱阻擋,致未注意或來不及注意路口行人動態,時常釀成嚴重交通事故。距離3條枕木紋內,就是不到3公尺,務必要停車讓行人先過馬路,如有違反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或第48條第2項舉發,且預計3月底前,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停讓行人,不分大小型車,一律提高為最重3600元罰鍰。
此外警方呼籲,行人也應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並儘速通過路口,注意路口交通狀況不宜使用手機,不隨意穿越車道行走,並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指揮規定,通行才有保障;如有違反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處以5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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