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健康署日前預告「禁止菸品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口味的添加物」。(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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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錢雅慧 / 台北報導
《菸害防制法》新制22日上路,惟頗受年輕人、女性等族群喜愛的「加味菸」,因衛福部日前預告僅禁止特定口味,遭質疑未公告的其他口味就可添加嗎?且預告中亦未明確規範業者是否可於18個月緩衝期間繼續上市新的加味菸產品,備受輿論抨擊。專家表示,修法方向過於「狹隘」、漏洞過多,無疑是放水菸商;主管機關最新回應,目前進一步做通盤考量,最終方案仍未定。
行政院於日前公告菸害防制法新制正式上路,其中七大重點新制包括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加熱菸)、合法吸菸年齡調升為20歲、禁菸場所擴大至大專院校、酒吧及夜店等、禁止加味菸、警示圖文面積擴大至50%等。前述條文多數皆已底定,而禁止加味菸目前正由衛福部預告中,預告期至今日(3/27)截止。
▲新制包括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加熱菸)。(圖/示意圖,資料照)
對此,消基會名譽董事長游開雄說:「樂見主管機關跟上歐盟及美國的修法腳步,大幅度修訂菸害防制法,不過加味菸部分存有漏洞疑慮。」
不少民間團體認為衛福部的此次禁止加味菸預告中藏有「貓膩」,兩大法律漏洞包括:未禁止現存於市場上的香草、奶昔、榛果、蘇打、茶、雞尾酒等非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口味的加味菸,以及未要求菸商不得於18個月緩衝期間上市加味菸新品。
游開雄表示,目前全球至少30多個國家立法「禁止所有加味菸品」,但解讀目前修法新制,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以外的口味仍不受到限制,換言之,非前述口味的加味菸品仍能持續於市場上流通,可預見菸商會改為推出其他口味的加味菸,大鑽法律漏洞。
游開雄特別強調:「邏輯上應將公告文字修訂為『菸品禁止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及其他天然或人工調製口味之添加物』,才能落實禁止所有加味菸品。」
另一方面,針對修法緩衝期18個月,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認為,理解原主管機關給予業者18個月緩衝期的用意,是讓業者有充裕時間因應,以配合未來的法規變化,但菸商為使其利益最大化,勢必在緩衝期間推出許多新的加味菸產品,「建議主管機關應要求菸商自公告日或緩衝期起算時起,即不得上市新的加味菸產品」。
針對加味菸預告辦法,記者致電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簡任技正劉家秀,劉家秀解釋:「加味菸修訂辦法在今天預告期結束後,將彙整專家意見,並擇日進行公告,目前實行細節上不便對外透漏。」
劉家秀補充說,現階段針對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等4種口味預告禁止,是考量前述口味是市面上最多的口味別,且先前預告修正菸害防制法母法條文時就有這幾項,但未來的公告中是否會擴大禁令範圍及緩衝期調整,將研擬辦法後再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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