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蕭姓牙醫(53歲)過去曾因強制猥褻案件被台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緩刑2年,沒想到緩刑期滿後,他竟在2021年5月至8月間對診所助理A女伸出鹹豬手3次,做出摟腰、摸下腹部、摸手等舉動,甚至誣告女方竊取6000元財物,結果害慘自己,不僅賠了110萬元,日前還被台南地院法官依3個性騷擾罪、誣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緩刑4年。
▲蕭男3度性騷擾診所內的牙醫助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蕭男是台南某牙醫診所的醫師及負責人,曾因強制猥褻案件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他卻不珍惜法院給予緩刑宣告的機會,不僅沒有反省,還再度伸出鹹豬手,性騷擾診所助理A女。
檢方調查,蕭男2021年5月27日在診所內指示A女前往2樓幫忙煮紅茶,並利用兩人獨處時,伸手從A女的左後腰摸到右後腰;同年6月25日他又趁著診所尚未拉起鐵門營業時,要求A女幫忙擦臉、保養臉部,接著將手放在對方的下腹部大約3秒至5秒,並談論生理期狀況、如何變瘦等話題。
接著,2021年8月23日,蕭男再次利用上午營業前的空檔,要求A女幫忙修指甲,他先以手撫摸A女的右手,被甩開之後仍不罷休,繼續要求對方完成修指甲的指示。A女接連受到蕭男性騷擾,當日下午便離開診所,並在與家人討論之後,於隔日前往警局報案。
更誇張的是,蕭男明知A女在2020年7月8日、8月12日曾前往3樓打掃衛生,並無竊取桌上6000元財物,卻因為上述的性騷擾案件,在2021年9月11日委託不知情律師指控A女偷錢(偷竊部分,檢方調查後不起訴A女)。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蕭男曾犯性騷擾、強制猥褻等罪,沒想到緩刑期滿後又再度性騷擾女助理,顯然未能尊重女性,對兩性平權也沒有正確觀念,考量到他已在審理過程中坦承犯罪,也賠償110萬元與A女達成調解,A女雖然不肯撤回告訴,但對刑度沒有意見,最終依性騷擾罪,共3罪,各判處7個月,再依誣告罪判處7個月,合併應執行刑期為1年2個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應付保護管束,還要在緩刑期間內參加8場法治教育課程,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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