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八方雲集創辦人林家鈺以高價買進川飛股票(股票代號1516),股價卻跌跌不休,林為彌補虧損叫蘇妻製造交易活絡假象,炒股期間連續高價買進和拉尾盤,無情割韭菜,蘇姓妻子更向營業員坦承「幫老公做價」、「被逼的」,股價也從15.45元炒到20.45元,進帳389萬餘元,夫妻被依法起訴。士院今(28日)宣判,林處1年10月、緩刑3年,蘇妻處1年8月,緩刑3年。
今年1月法院開庭,夫妻連袂出庭,其辯護律師向法官強調「2人並非惡行重大」且都年事已高更患有重病、對行政法不熟誤觸法更損失千萬,請求法官給予緩刑機會,並強調會秉持以往熱心對社會有所貢獻。
庭後,記者詢問林家鈺對爭取緩刑是否有信心,他則露出燦笑說「不知道」,隨後穿法國頂級精品(MONCLER)黑色羽絨外套的蘇妻則走上前,挽著夫的手緩慢離開法院。
全案起源於,2015年川飛公司(股票交易代號1516)股價逐年下滑,林、蘇為彌補從2017年底以高價買入的股票,林竟用證券帳戶,指示蘇妻配合用富御公司證券戶,由蘇妻及不知情的林姓胞妹負責股款調度。
林從2018年1月至2月,以相對成交、連續買賣、集中度分析手法炒作川飛,從每股15.45元炒到每股20.45元,漲32.36%,明顯高於同期間同類股跌幅2.18%及大盤漲幅1.33%;夫妻倆因操縱川飛公司股價也實現獲利75萬2920元及擬制性獲利313萬7400元共計389萬320元。全案經金管會告發及市調查處移送偵辦。
調詢、偵查時,林坦承2017年底因買入川飛股票賠很多,又被套牢加上川飛公司交易量很少,難以出脫,因此想把價量做起來後出脫股票,並承認炒作期間以左手賣右手買手法,是為了想把價量做大,製造交易活絡假象,特別是川飛公司股票交易量很少,所以必須用此方式讓每日交易量看起來穩定,否則可能當天都沒有成交量。
▼八方雲集創辦人林家鈺今年與同為被告的蘇姓妻子赴法院出庭。(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不僅如此,林也認炒作期間,一再連續高價買進和拉尾盤原因也就是想拉抬川飛公司股價,台新證券帳戶和宏遠證券帳戶都是自行網路下單操作,並指示妻子配合買入川飛公司股票,以達成價量齊揚目標,後來越買越多,直到2018年2月5日後,甚至被川飛公司通知變成10%的大股東才罷手不敢再買賣,他甚至大吐苦水,「本來是單純投資獲利,到變大股東後才去看川飛公司的基本面,才發現公司營收和員工都很少,成長性低。」
蘇妻則指出價位和張數都是丈夫指示,她再回報,且坦承丈夫表示要做日線,要價量齊揚,她擔心丈夫生氣,所以配合買賣川飛公司股票,不僅如此更配合做量、拉尾盤、連續高價買入,目的就是想要增加川飛公司成交量、拉抬川飛公司股價,蘇後悔說,「我知道這樣做會影響股價,會製造交易活絡假象。」
營業員坦言,林家鈺2017年11月起不斷以高價買入川飛公司股票,結果股價一路下滑到隔年1月,導致虧損嚴重,而有操縱股價動機,檢方則從金管會提供資料發現,2017年11月23日新聞報導川飛遭掏空5億元判決確定,顯示川飛股票並無利多消息支撐,且2人從每股15.45元炒到20.45元。
對此,檢方也從黃姓營業員手機發現蘇妻曾提到「幫老公做價」「被逼的」、「老闆在做線,量價齊揚」,營業員甚至幫忙主動說「川飛如果要做量,內外盤張數我報給你這樣比較快」,蘇還高興回「哈哈被發現了」後來又著急說「完了套牢中」,營業員則回「要請老闆做上去啊」蘇又回「他今天開會沒空」 營業員甚至反問「那你怎麼那麼大膽」蘇才回答「依指示操作。」偵查時,夫妻主動繳回犯罪所得389萬320元,檢方建請減輕其刑。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夫妻倆坦承犯罪,並繳回所有犯罪所得,已見悔意,犯後態度甚佳,但嚴重破壞交易市場秩序,對於投資大眾的危害非微,依共犯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之高買低賣證券罪,處林1年10月、緩刑3年,於判決確定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500萬元;處蘇妻1年8月、緩刑3年,判決確定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250萬元,自動繳交之犯罪所得389萬320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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