狒狒遭槍殺 游毓蘭籲政府單位檢討:別讓動物成「槍下亡魂」

▲▼立委游毓蘭受訪。(圖/記者李毓康攝)

▲立委游毓蘭。(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桃園狒狒逃亡16天遭獵槍狙擊傷重不治,國民黨立委游毓蘭28日表示,受政府單位召喚或委託而來的獵人,在動物並未對人類生命造成立即危險的情況下,即便發現動物的蹤跡,難道可以獨立進行獵殺?不需要再跟委託的政府單位確認?此事件揭露出國人對動物保護的認知不足、法令的虛設,與政府機關的不作為等,呼籲國人與政府單位真正檢視相關問題所在,別讓動物成為「槍下亡魂」。

游毓蘭今日透過臉書發文表示,歷經18天的街頭遊蕩,身分未明的狒狒昨天「終於落網」,但結局卻以「悲劇收場」。在牠遊蕩期間並無人因此受傷,很謝謝牠用生命讓我們有機會更認識靈長類動物,不完全像教科書中所說的充滿野性,但牠的死亡,除了令人唏噓外,卻更凸顯出幾個問題。

首先是狒狒的妾身未明,游毓蘭指出,在台北市立動物園、六福村及高雄壽山動物園皆否認有狒狒走失情況下,該狒狒很有可能是由國人所飼養。而不論何種狒狒,均為保育類動物,國人喜好養寵物,但若連保育類動物等「珍奇異獸」都可以拿來飼養,這種錯誤而偏狹的喜好已有改變的必要。

其次,游毓蘭說,狒狒在遊蕩期間,除了因覓食而侵入私人菜園偷吃外,並未對人畜造成傷害,但最後卻遭開槍「賜死」結束一生。這種悲慘的結局,近乎違反比例原則的處理方式,不應是對待動物,尤其是保育類動物該有的方式。

游毓蘭質疑,受政府單位召喚或委託而來的獵人,在動物並未對人類生命、身體等造成立即危險的情況下,即便發現動物的蹤跡,難道可以獨立進行獵殺?不需要再跟委託的政府單位確認?《野生動物保育法》與《動物保護法》實施至今已超過25年,但對於狒狒遭到擊斃的結局,政府及相關機關,顯然形同虛設,更是令人感到不可思議。

游毓蘭表示,一隻狒狒短暫的奇幻之旅,同時卻揭露出國人的喜好與習慣、對動物保護的認知不足、法令的虛設,與政府機關的不作為等。在悼念狒狒之際,期望國人與政府單位真正檢視相關問題所在,別讓動物成為「槍下亡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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