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北醫均表態 牙醫團體盼政府限制海歸牙醫實習人數

▲▼過年,吃美食, 牙齒危機,牙齒保健,刷牙,看牙,牙科診所。(圖/記者姜國輝攝)

▲牙醫團體發聲明,希望政府拿出魄力。此為示意圖。(圖/記者姜國輝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去年五月《醫師法》修法的附帶決議,要求大開波波牙醫回國實習名額,至今爭議未歇。今年2月4日衛福部預告的國外牙醫學歷實習草案,仍然沒有明訂實習名額上限。此事因侵害本土牙醫系學生權益,台灣大學、台北醫學大學等名校牙醫科系,均公開表示意見,希望政府限制海歸牙醫實習人數。「本土小牙醫聯盟」也希望政府能拿出魄力,將名額上限寫入草案內。

「本土小牙醫聯盟」聲明全文如下:

我國對於醫師培育的醫療制度必須堅持,本土培育才能真正符合台灣醫療的需求,需明訂每年國外學歷得接受實習之人數上限,讓國外學歷牙醫回歸人力總量管制,而非僅有國內學歷牙醫受到總量管制,以維護訓練品質及我國高教體制之公平正義。

歷年來衛福部依法令規定,包括《醫師法》第1、2、4、4條之1、42條、《醫師法施行細則》第1-1條到1-5條、《國外醫學及牙醫學畢業生臨床實作訓練選配分發作業要點》等規定,每年公告可受理之國外醫學及牙醫學畢業生臨床實作訓練選配分發名額,牙醫一開始是限定30名,後來擴增為50名。

然而111年5月的醫師法修法之附帶決議爭議,凸顯出如果沒有把訓練名額上限載明於法條內,仍然有人會心存僥倖,說他不知道沒看到這些規定和限制,繼續不斷衝撞體制,施壓行政機關(衛福部)配合大開門,如此將造成整個國內醫學教育和醫療環境的衝擊與破壞,和醫界的永無寧日。為減少模糊空間、避免再被錯誤解讀,故有明訂國外學歷實習名額上限之必要。

波波自己想回國就業,應當自行了解國內的規範與限制,承擔回國後面對僧多粥少的實習名額限制風險。

本土小牙醫聯盟在此重申我們的訴求,如同台灣大學牙醫專業學院院長林立德院長以及臺北醫學大學口腔醫學院牙醫學系主任馮聖偉主任、臺北醫學大學口腔醫學院院長鄭信忠院長的意見,我們強烈要求政府對於國內、外牙醫學歷都應有適當的控管,維持國內每年371招生人數,外國牙醫學歷最多國內招生名額10%可以參加醫師考試臨床實作適應訓練,以維持醫療體系的永續發展。(註:「國內牙醫學生招生容額」定義為教育部「當學年度總量內核定新生招生名額」,從106年度至今,教育部核定之牙醫系總招生名額均為371名。)

期待執政黨能拿出魄力,把名額上限寫入衛福部2月4日預告的辦法草案內,希望朝野立委能共同更進一步將之寫入醫師法內。

以下為國立臺灣大學牙醫專業學院針對「國外牙醫學歷參加醫師考試臨床實作適應訓練辦法」草案的意見表達

對於111年5月3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後 所引起之爭議,臺灣大學牙醫專業學院暨臺大醫院牙科部於一個月後發表了看法,也很樂見行政院從善如流,暫停了附帶決議之執行並維持每年50位國外牙醫學歷畢業生的實習分發。衛福部於112年2月4日預告「國外牙醫學歷參加醫師考試臨床實作適應訓練辦法」草案,擬對國外牙醫學歷參加醫師考試臨床實作適應訓練進行規範,本院感謝衛福部的努力,惟辦法中對於每年得接受適應訓練選配分發之人數,在辦法的第六條,仍僅提到「中央主管機關應依國內醫事人力供需、教學醫院實習量能及其他相關事項,核算第三條每年得接受適應訓練選配分發之人數,並公告之。」,實際上並未看到對於國外牙醫學歷參加醫師考試臨床實作適應訓練名額之限制。108年衛生福利部口腔醫學委員會開會時,決議建議當年訓練名額維持50位,但應於113年考慮降為30名。過往衛生福利部也數度函請教育部根據牙醫師人力需求限定全國牙醫學系(國防牙醫學系除外)招生總額為371名,很難想像政府只能以限制國人進入國內牙醫學系就讀作為控制、維持牙醫師人力的手段,而無限制開放持外國牙醫學歷進入醫療體系。因此,本院強烈建議政府對於國內、外牙醫學歷都應有適當的控管,例如維持國內每年371招生人數及持 外國牙醫學歷最多國內招生名額10%可以參加醫師考試臨床實作適應訓練,以維持醫療體系的永續發展。

國立臺灣大學牙醫專業學院院長 林立德

以及「臺北醫學大學口腔醫學院牙醫學系」針對「國外牙醫學歷參加醫師考試臨床實作適應訓練辦法」草案之意見表達

1.中華民國112年2月4日衛生福利部預告「國外牙醫學歷參加醫師考試臨床實作適應訓練辦法」草案,擬對國外牙醫學歷參加醫師考試臨床實作適應訓練加以規範,本學院及學系感謝衛福部的努力。

2.草案中敘明適應訓練選配分發名額之核算,必須以維護適應訓練品質、衡酌國內醫事人力現況及教學醫院之實習量能為前提;且教學醫院之實習量能需要綜合考量師資、硬體設備、教學量能與訓練計畫。學院及學系亦贊同本草案之考量。

3.惟針對草案第六條:「中央主管機關應依國內醫事人力供需、教學醫院實習量能及其他相關事項,核算第三條每年得接受適應訓練選配分發之人數,並公告之。」,建議需要依照過往政府會議決議,明訂外國牙醫學歷參加醫師考試臨床實作適應訓練名額之數量與限制於草案中(例如:108年衛生福利部口腔醫學委員會建議訓練名額50位)。

4.國內牙醫學系招生總額長期管控在371名,其主要目的是維持國內醫療教育品質、臨床醫療訓練、保障國人口腔健康福祉以及維持醫療體系永續發展。在同樣原則之下,建議明訂國外牙醫學歷實習人數並且納入法條,減少模糊空間,避免錯誤解讀,應以不超過國內牙醫系學生招生總額的多少百分比為考量(例如:10%),以避免國內牙醫師過於飽和,造成醫療資源浪費。

5. 最後,建議衛福部於核定選配分發人數上限時,應綜合考量國內牙醫醫療供需情況及實習醫院實際訓練量能,並且諮詢國內各牙醫學系與台灣牙醫學教育學會、中華牙醫學會以及牙醫教育相關機構之意見。

臺北醫學大學口腔醫學院牙醫學系主任 馮聖偉

臺北醫學大學口腔醫學院院長 鄭信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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