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公款支應私人開銷10餘萬 屏東長治鄉長古佳川遭羈押禁見

▲長治鄉長古佳川涉案遭聲押禁見             。(圖/取自古佳川臉書)

▲長治鄉長古佳川涉案遭聲押禁見 。(圖/取自古佳川臉書)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偵辦屏東縣長治鄉長古佳川涉嫌不實核銷弊案,29日執行搜索長治鄉公所等處所後,回帶古偵辦,訊後以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且有羈押必要,而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於今(30)日凌晨裁准羈押禁見。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魏豪勇、檢察官歐陽正宇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屏東縣調查站成立專案小組,偵辦長治鄉長古佳川涉嫌不實核銷詐取財物案;由檢察官劉俊儀、江怡萱、施怡安以及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派駐檢察官吳韶芹、洪欣昇、黃昭翰協同辦案。

經查,長治鄉長古佳川於2020年至2021年間,利用任內綜理該鄉公所一般事務費及工程管理費等公款之機會,以不實單據辦理核銷、請款,並以詐得之款項支應私人開銷至少十餘萬元。

經專案小組嚴密蒐證後,向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獲准,於3月29日執行搜索並傳訊相關證人到案,經分析勾稽掌握具體事證,承辦檢察官歐陽正宇昨晚訊問後,認古佳川涉犯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乃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親自到庭論告,經法院於今日凌晨裁准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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