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到高等法院出庭。(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案件,林秉樞一審遭判刑2年10月,案件上訴高等法院,高院30日首度開庭審理。林秉樞在開庭前半小時進入法院,對於媒體詢問「有沒有道歉」、「要不要認罪」等問題,他都不回答,進入法庭。
高嘉瑜在2021年11月底遭媒體批露,遭到當時的男友林秉樞毆打,引發社會軒然大波,林秉樞隨即遭到檢警單位拘提,最後更被羈押,提起公訴。一審法院調查後,發現他2021年9月間與高女視訊時,曾經截圖留存9張高女裸照;之後他只是女助理在高女的網路直播節目上,留言恐嚇。過沒幾天,林秉樞在母親靈堂上逼高女下跪、拉扯頭髮,甚至持不雅影像、錄音檔等物品恐嚇高女;林秉樞還要求女助理電腦繪圖,偽造存款交易明細。
案經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他犯傷害、竊錄、誹謗、偽造文書、恐嚇、變更他人電腦電磁紀錄、強制等7項罪名,其中傷害罪部分判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另外6項罪名共12罪則判刑2年2月,得易科罰金78萬元。全案上訴第二審。
高院二審於3月中先針對他的限制出境部分召開審理庭,當時林秉樞當庭說自己身體不好一天要打2次胰島素,且要用各種藥品維持生活,他不會逃亡,請求法官對他解除限制出境及出海;此外也請求法院讓他變更限制住居地。法院最後諭知候核辦。
至於實體案情部分,高院30日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下午三點的庭訊林秉樞早在2點多就已經開車在法院附近遊蕩,試圖躲避媒體。最後他在2點半走進法院,媒體詢問他「有沒有道歉」、「要不要認罪」等等問題,林秉樞均不回應。由於本案採不公開審理,律師也對案情三緘其口。
▼林秉樞到高等法院出庭。(圖/記者吳銘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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