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庭妮今現身哽咽!老爸欠稅進看守所 尚未提清償計畫、辦接見

▲藝人陳庭妮父親欠稅被管收。(圖/彰化分署提供)

▲藝人陳庭妮父親欠稅被管收。(圖/彰化分署提供,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陳庭妮父親陳奕樑經營「豪嘉食品有限公司」,卻欠稅418萬,稱自己年歲已高無力繳納稅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強制執行,並聲請管收獲准,25日下午將陳男解送彰化看守所執行管收。陳庭妮30日首度露面,眼眶含淚語帶哽咽的說,已請律師協助處理,但截至今天下午,彰化看守所及彰化分署尚未收到陳庭妮或是其家人申請。

彰化分署主任執行官李鴻明表示,到今天下午,未收到陳庭妮或是其家人、律師有與承辦單位連繫,依循往例,若家人代父償清欠稅款項,提清償計畫一次還清,若先繳前期款項再分期清償,皆要執行官同意,再依程序呈報,陳奕樑即可獲得釋放。

▲▼      肉品公司老董屢開公司!卻欠稅418萬擺爛不繳 被送看守所管收       。(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而彰化看守所秘書韓保貴表示,陳奕樑進入看守所至今,情緒及飲食一切正常,目前依照防疫相關規定,還需快篩,10天內只能電話、或是電腦接見,今天尚未出現陳庭妮有委任律師申請電話或是電腦接見。

彰化分署指出,陳男出資經營肉品公司持股99%,於2002年4月起至99年12月擔任公司負責人期間,明知公司於欠稅年度後仍持續有營業收入卻故意不繳納,反而將2006年度盈餘117萬餘元全數分配予股東。
豪嘉公司名下僅有登記一輛1995年份出廠車齡逾20年的老舊車輛,殘餘價值甚微無執行實益,除扣得該公司的銀行存款2萬2749元外,已查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

國稅局於2007年2月間將稅單送達後,陳男陸續提領該公司的銀行帳戶存款93萬餘元,並將高達1582萬餘元的貨款匯出至紐西蘭、澳洲,提領及匯款金額合計1675萬餘元,卻拒不繳納欠稅。

▲▼      肉品公司老董屢開公司!卻欠稅418萬擺爛不繳 被送看守所管收       。(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經行政執行官積極蒐證調查,發現負責人陳男有履行能力卻故意不繳納,且就應供強制執行財產有處分脫產的情事,遂向彰化地院聲請管收陳男,但因管收要件事實認定及法律見解歧異,遭彰化地院駁回聲請。後經承辦行政執行官補足證據、援引司法院大法官第588號解釋理由書意旨,並提起抗告,終於在歷時近一年半載,經最高法院廢棄駁回聲請的裁定後,終獲台中高分院裁定准予管收陳男,惟陳男以年事已高無謀生能力拒不提出清償方案,彰化分署為維護租稅公平正義,隨即將陳男送進彰化看守所執行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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