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旻、劉人豪/雲林報導
雲林土庫一間養豬戶,發現遭竊66頭大豬,市價約66萬元,警方調查後發現駕駛運豬大型貨車的劉姓駕駛涉案,劉疑似至豬舍竊豬後再把豬隻賣給收購的業者,業者再轉售至雲林肉品市場拍賣處理,警逮劉姓主嫌與賴姓共犯後,全案依竊盜罪嫌移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雲林虎尾警分局偵破豬隻失竊。(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主嫌平常就幫養豬場載運豬隻,所以熟悉作業模式。(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警方指出,日前接獲被害人報案,稱土庫地區豬舍遭竊66頭大豬,報請雲林地檢署由檢察官施家榮指揮偵辦,經循線調閱案發豬舍周邊監視器比對,發現可疑運豬大型貨車及鎖定劉姓司機涉有重嫌,即向檢方聲請拘票、院方聲請搜索票獲准,將劉姓主嫌拘提到案。劉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受人委託載運,卻無法交代委託人資料又無法交代豬隻流向,經檢方複訊後向院方聲押獲准。
▲▼全案依竊盜罪嫌移請台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劉男遭聲押後,警方再擴大調閱鄰近鄉鎮路口影像,發現涉案大型貨車與兩部中型貨車行車軌跡有重疊,貨台上的大豬有移轉的情形,因此對中型貨車王姓車主聲請拘票提到案,始供出失竊的66頭大豬,是由劉男與賴姓共犯,分別於2023年2月15、19日,駕駛大型貨車至豬舍竊豬後,再將豬隻載運至雲林縣元長鄉後湖村雲109鄉道與台78線涵洞旁路口,分別以31頭20萬元、35頭22萬元之代,價販售給收購豬隻的王嫌,王嫌再將失竊豬隻轉售至雲林肉品市場拍賣處理。
目前警方將主嫌劉男、賴姓共犯、王姓車主共3人,依竊盜罪嫌移請台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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