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有表弟!恐怖小王「刀背砍頭」逼她吹 人妻驚逃找老公救命

▲▼示意圖,社會,暴力,家暴,毆打,虐童,酗酒,皮帶,恐怖情人,保護令,小女孩。(圖/123RF)

▲小王阿宏懷疑女友又有別的男人,怒將她關起來凌虐施暴,以菜刀逼口交,女友逃走後嚇得向老公尋求幫助陪同報案。(示意圖/123RF)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一名女子小蘭(化名)雖然已婚、但偶而會在外面與小王阿宏(化名)同居,阿宏卻又懷疑小蘭另有新歡,暴怒限制她行動,拿菜刀刀背敲砍她頭部,割她頭髮、扒光她衣物丟馬桶,並抓她頭強逼口交2次,小蘭抓到機會逃出後,因害怕只好回去找老公陪同報案。阿宏被桃園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判刑8年,他不服上訴高分院後遭到駁回,維持原判。

根據判決,小蘭雖然已婚有小孩,但仍與阿宏交往,偶爾會到他位於桃園市的租屋處同居,2019年7月3日上午,阿宏喝了酒後,懷疑小蘭跟其他男人發生關係,竟當場暴走將小蘭鎖在屋內,搶走她手機、包包、機車鑰匙,逼問手機內容並嗆「我認識妳家」、「不准去報警,如果妳去報警我就會去找妳家人,我會殺了妳媽媽及妳兒子」。

小蘭嚇得不敢抵抗,任憑阿宏徒手、或以菜刀刀背敲打她頭部,以棉被掐摀她口鼻脖子、不斷拳打腳踢,又拿剪刀亂剪她頭髮,強脫她衣褲後丟入馬桶,再朝裸身的小蘭潑灑酒水要她清理,接著再對已傷痕累累的她怒斥「妳這麼喜歡幫人家吹,那妳幫我吹阿」,逼她進行口交2次,小蘭被折磨施虐2天後,趁阿宏熟睡之際,拿回機車鑰匙連忙逃離,並到老公住處找他陪同前往警局報案。

阿宏被逮時,辯稱他沒有做這些暴力的事,但小蘭身上滿佈傷痕,驗傷資料明確,所做的每次證詞都很詳盡,也無反覆或瑕疵,應無誇大虛構之事。

法官審後認為,阿宏下手多次朝頭部、頸部攻擊,無視可能造成致命的危險,以凶殘手法對小蘭施暴,欺凌後又逼迫性交,造成她身心嚴重受創,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

阿宏不服判決上訴,高分院認為他攜帶兇器強制性交而凌虐犯行事證明確,不顧小蘭反覆求饒,審理時又對案情多做隱瞞,難認有悔悟,因此駁回上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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