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女店員做了一杯價值60元的咖啡沒付錢,遭店長提告業務侵佔,結果很淒慘。(示意圖/unsplash)
記者蔡怡萍/台東報導
一名呂姓超商女店員,在上班時間操作咖啡機裝了一杯價值45元的咖啡自己喝,再用了一包15元的冰塊,店長看了監視器畫面發現她沒付錢,氣憤提告女店員業務侵占,法官審後認為,女店員侵佔所得60元屬於輕微,又坦承一時貪圖小利,依業務侵占罪最輕刑度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受法治教育3場。
在台東一家連鎖超商當店員的28歲呂女,2022年6月24日下午上班時,自行操作店內的咖啡機,做了一杯大杯的美式咖啡自己喝,並加了一包冰塊,但她並沒有付錢,店長看到監視器後,氣憤認為女店員的行為很不可取,於是報警提告。
呂女遭檢察官依業務侵占罪起訴,她坦承犯行,法官也考量咖啡價值45元、冰塊15元,造成的營業損害微小,呂女並無前科,只因貪圖小利才一時失慮,雖未與店長達成和解,仍依最輕刑度將她判刑,以業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參加法治教育3場次,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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