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男等3人遭員警攔停盤查,意外被發現是暴力討債嫌犯。(圖/記者王兆麟翻攝,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員警日前晚間在瑞穗鄉溫泉路上執行擴檢勤務,發現一輛銀色自小客車車上駕駛及乘客神情可疑,員警立即攔停盤查,經過盤問後發現賴姓犯嫌等3人竟然是前往討債的犯嫌,並在車上找到本票及借據各1張。
鳳林分局調查發現,賴姓犯嫌等3人於當日下午因與彭姓被害人的債務糾紛,先持空氣槍逼迫被害人簽下本票,再約被害人在當日晚間在溫泉路上的便利商店交付金錢。
警方在調查後突破賴姓犯嫌3人心防,並循線查獲作案用的空氣槍1把,於訊後將賴姓犯嫌等3人以違反刑法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及傷害罪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賴姓犯嫌等3人以違反刑法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及傷害罪移送偵辦。
鳳林分局表示,民眾借貸時應注意勿信「超低利息」廣告潛藏之陷阱,並衡量自身還款能力、量力而為;若發現或遭受討債公司以脅迫債務人簽本票、語出恐嚇、毀損住宅或器物、控制自由行動、灑冥紙等暴力討債行為,應即時向警察單位報案或撥打「110」報案電話,避免危及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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