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住在新北市樹林區一楊姓大學生,深夜與同學騎機車到台北市信義區夜店飲酒狂歡,到隔日凌晨不顧飲酒後仍騎車上路,他載著朋友本打算要到中山區某拉麵店吃消夜,騎機車酒駕在中山區市民大道二段與林森北路口遭警方盤查,結果發現他渾身酒氣,經酒測值高達0.43mg/L,當場依公共危險罪逮捕,後座同學也被連坐開罰。
▲楊姓大學生騎機車酒駕載同學,分遭警方逮捕依法開罰。(圖說下同/記者張君豪翻攝)
中山警分局表示:3月25日凌晨交通分隊執行酒測勤務時,19歲楊姓男大生夜店飲酒結束繼攤要吃宵夜,楊男見前方設有酒測路檢點,心虛騎機車上人行道停車躲避,眼尖警員經驗判斷有異上前關心,發現楊姓大學生與同車乘客身上皆有酒味,懷疑楊男酒後駕車。
經警方酒測,楊男呼氣酒精濃度高達0.43mg/L,警詢後將楊男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警方指出,根據道交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酒駕者年滿18歲之同車乘客可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之罰鍰,其同車友人因剛滿18歲一併依規定製單舉發。
中山警方呼籲,民眾若有飲宴聚會,飲酒後勿抱持僥倖心態駕駛車輛,以免發生事故造成悲劇,預防酒駕人人有責,同行友人也應善盡勸導義務,勿搭乘酒駕車輛,避免連坐受罰,得不償失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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