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劉人豪/屏東報導
有民眾清明連假前往屏東縣小琉球遊玩,跟當地業者租機車觀光,沒想到今(4日)還車時爆發爭議,遊客控訴機車一道刮痕,被店家要求整塊換新賠償850元,並上網發文控訴遭店家威脅,店家則喊冤說,有完整告知且簽訂合約,該輛機車是僅跑80公里的新車,而且是整個漆面掉落,才會要求賠償。
▲小琉球爆發租車糾紛,遊客不滿機車刮傷被要求賠償850元。(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業者指表示漆面掉落不好處理,所以才會要求賠償。(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陳姓女子在臉書「爆料公社公開版」發文抱怨,指出一家人前往小琉球旅遊時,民宿有幫忙向租車行預定機車,2天用車都是正常騎,先生還載著10歲女兒,全程速度不超過40,停車也很小心怕被撞倒,還車時老闆要求機車要「全新毫髮無傷」,發現到一個刮痕要整面葉子板換掉。
陳女控訴因為趕時間所以就賠錢給租車行,「我就說要上google留言評論,老闆抓狂就說我威脅他」,後續因還有行程沒時間論就離開,「之後下玻璃船的時候他還在原地堵我們,一直跟著我們,超可怕的…」。
▲該車是里程僅有80公里的新車。(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業者指出,當時租賃合約有寫破損毀損可以要求賠償,因為該輛車是新車,里程只有80公里,如果是兩三年舊車就自己處理就好了,該車是陳女丈夫在騎,後續有帶他去車行估價,並且做完賠償。
業者表示,有跟陳女說機車漆面掉落,如果是輕微刮傷沒有太嚴重都會自己吸收,但是漆面整個掉落不好處理,所以做要求賠償處理,如果先生當下不想賠或是另外去警察局報案,也是會再另外處理。
▲業者指出租賃合約有寫破損毀損可以要求賠償(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業者認為,陳女來表達不滿時越講越激動,還威脅說會PO到爆料公社,「今天不是妳來騎我的車,妳在上面PO文說我攔妳,不讓妳搭船,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攔到妳」。
警方指出,本案是出租業者與機車租賃者,對於機車毀損賠償認知問題引起口角糾紛,後達成和解,但機車出租業者認為被錄影心有不甘,於是在碼頭等待相對人進行反錄影,本案未報案,觀看影片也尚未有違法行為。
屏東縣政府消保官吳清宜提醒,租車看有沒有定型化契約,然後車子外觀錄影保存,出事故時因為有折舊部分,看跟業者談賠償多少和解,若是像本案沒有毀損只有刮傷,看折舊率是要賠多少錢,因為業者要恢復原狀,看烤漆還是什麼要多少費用,建議消費者租車時先錄影,有事故時跟業者估價看要多少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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