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3口騎車後座媽揹嬰!小孩腳發黑 「無法可罰」警說話了

我們想讓你知道…有網友在街上目睹一家3口共乘機車的畫面,忍不住拍照上傳社群,引起熱烈討論,台南市第二分局交通組長陳俞成指出,此一行為雖未違反道安條例,但安全性堪憂,請家長注意。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有網友在街上目睹一家3口共乘機車的畫面,忍不住拍照上傳社群,引起熱烈討論,台南市第二分局交通組長陳俞成指出,此一行為雖未違反道安條例,但安全性堪憂,請家長注意。

▲有網友在街上目睹一家3口共乘機車的畫面,忍不住拍照上傳社群,引起熱烈討論。(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二館,下同)

▲有網友在街上目睹一家3口共乘機車的畫面,忍不住拍照上傳社群,引起熱烈討論。(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二館)

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二館」貼出一張照片,見夫妻共乘機車,但後座媽媽的背後揹著一位小娃娃,讓該名網友忍不住發文指這行為是十分危險,這張照片曝光也讓許多為人父母的網友忍不住擔憂,引起大眾熱議。

▲台南市第二分局交通組長陳俞成指出,騎乘機車揹載之嬰兒之行為,雖非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第31條規定之機車乘附載人,惟以安全性考量機車不宜以揹載方式為之。(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市第二分局交通組長陳俞成指出,騎乘機車揹載之嬰兒之行為,雖非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第31條規定之機車乘附載人,惟以安全性考量機車不宜以揹載方式為之。(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市第二分局交通組長陳俞成指出,本案騎乘機車揹載嬰兒之行為,雖非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第31條規定之機車乘附載人,惟以安全性考量,孩童乘坐機車不宜以揹載方式,建議應待孩童年齡可安全乘坐時始附載為恰當。

警方強調,機車腳踏板亦不得搭載孩童,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1人,違反該規定可處新台幣300-6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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