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時要將東西收好,避免不慎掉落。(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買完飲料後,若要馬上騎車,可別亂放!日前就有網友在臉書社團「樹林人」發文,表示他只是因為飲料掉到路面,結果竟被罰了9000元。貼文曝光後,也被其他粉專轉發,引發網友熱烈討論,「超貴的!傻眼」、「如果造成了後面摔車,9000元你覺得多不多」。
臉書粉專「靠北違規」發文轉貼臉書社團「樹林人」上的文章,原PO表示,他因為飲料放在口袋,不慎掉落,怎料竟被開罰9000元。對此,「靠北違規」便在文中寫道,大家沒看錯,就是9000元,「終於有人檢舉這條了!機車、汽車在一般道路,且非逼車行為裡面,最高金額的項目」。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若「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可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且如果因此造成其他人受傷,將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貼文引發討論,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表示,「確實是因為個人疏失且沒有其他外在因素導致違規,所以也沒啥好怨的吧」、「剛剛好而已,總比出人命車禍來得好」、「下次掉的可能是雞腿」、「誰說你可以這樣亂噴裝的」、「之前冬天前車保溫瓶飛出來,差點往生」、「如果掉的是錢包或現金呢」、「個人自己喝的飲料又放在口袋裡,有沒構成所『載』或『貨物』要件感覺挺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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