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人妻小玲(化名)與丈夫阿亮(化名)婚後關係疏遠,有一次她和兒子打開丈夫「嚴禁家人碰觸的公事包」,這才發現對方外遇,但考量到2名子女尚年幼,因此決定忍下來,沒想到後來丈夫與兒子吵架,就此離家出走,至今生死不明,她等了19年都沒有結果,最終決定向台北地院訴請離婚。
▲小玲意外在丈夫的公事包內發現外遇證據。(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玲在判決書中提到,和丈夫是在1988年間結婚,婚後同居一處,但丈夫似乎有所隱瞞,夫妻關係也逐漸疏遠;1996年間她和兒子趁著丈夫不在家,打開丈夫「嚴禁家人碰觸的公事包」,這才發現外遇的事情,當時丈夫提出離婚,但她考量到家中2名子女尚年幼,因此沒有同意。
小玲接著提到,外遇的事情曝光之後,丈夫就前往大陸工作,鮮少與家人聯繫,直到2004年的某一天,丈夫返台與兒子吵架之後便憤而離家,從此斷絕音訊,身邊親友至今都不知道丈夫人在哪裡,連是生是死也不曉得,她等了19年還是沒有結果,這段期間丈夫對她和子女皆不聞不問,也沒有支付任何家庭生活費或子女扶養費,最終心寒決定訴請離婚。
而阿亮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出庭,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台北地院法官依職權查詢阿亮的出入境紀錄,發現他在2019年7月間出境之後,就再也沒有入境紀錄;考量到阿亮在台期間並未與妻兒聯繫,加上夫妻倆至今已分居長達19年,小玲主張雙方婚姻已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自屬有據,因此裁定准許女方的請求,判准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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