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靜生日當天遭母親同事指侵得逞,她隱忍向閨蜜訴苦「手指很粗」,並為顧及母親要知情的哥哥幫忙保密。(示意圖/取自pakutaso)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17歲少女小靜(化名)在父母離婚後與媽媽同住,媽媽又常常讓一名翁姓男同事到家中借住,在小靜生日當天清晨,翁男卻以手指奪走她初夜,她害怕翁男會殺她滅口,假裝向生父請教「同學被性侵該怎麼辦」,生父察覺異狀才曝光案情。法院審理後,翁男遭判刑3年6月定讞,民事部分高等法院判翁男要賠小靜30萬、小靜生父10萬元,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小靜自從父母離婚後便與母親及哥哥同住,翁男是母親的同事,從2018年5月間就來長期「借住」。2020年7月4日小靜生日當天,一家人前一晚一起看電視到凌晨,就讀高三的小靜獨自在客廳沙發睡著,翁男等到小靜母親和哥哥各自回房就寢,趁機用手指性侵小靜私處,她察覺後顧慮母親跟翁男或許正在交往,怕當場鬧開媽媽會生氣、也怕激怒翁男,自己可能遭遇不測,她故意大動作翻身裝睡,翁男才罷手退開。
當天是小靜的17歲生日,她照約定出門和閨蜜讀書時,訴苦遭翁男性侵,覺得「很噁心」,當晚跟母親與哥哥聚餐,看到翁男面不改色為她唱生日快樂歌,小靜按捺不住憤怒,趁隙把哥哥拉到餐廳外面哭訴她遭到性侵,並表示翁「手指很粗」,但發洩完激動情緒,她要哥哥先保密,不希望在自己生日讓母親難堪。
不過小靜心情終究難以平復,隔天她打電話給已跟母親離婚的生父,假裝請教「同學被性侵該怎麼辦?」她的異常口吻讓父親起疑、一再追問,小靜才說出實情,生父心疼愛女受辱失身、報警揭發翁男,小靜並搬去跟生父同住。
擔任工程師的翁男到案一概否認,反指小靜若真被性侵,怎沒向母親與哥哥呼救,若真的很恐懼,怎能繼續睡,他還說小靜可能做運動或騎腳踏車造成處女膜撕裂,跟他無關,何況驗傷沒驗出他的DNA,更沒精子細胞,他絕沒非禮小靜。
法官指小靜歷次指述都一致且具體,因顧慮破壞母親和翁男的關係,且曾說過「我還不想死,我怕他(翁男)掐死我、殺人滅口,我怕當時我大吼大叫的話,他會掐我」,所以起初隱忍沒報警,據此採信小靜的指控屬實,批翁男不知感恩且犯後無悔意,但認定翁男當時不知小靜裝睡,最高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翁男3年6月徒刑定讞。
民事部分小靜與生父分別向翁男求償100萬、50萬,高等法院認為翁男造成年僅17歲的小靜精神痛苦、生父也要陪著小靜面對輔導、協助,審酌後判翁須賠小靜30萬、生父10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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