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可依空污法再裁罰美福倉儲」 鄭文燦:嚴重影響民眾生活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出席疫後特別預算記者會。(圖/記者林敬旻攝)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針對今年初環保署訴願委員會撤銷桃園市環保局對美福倉儲500萬元的空污罰款處分,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表示,他已向環保署了解訴願會的撤銷理由,並且請環保署研議此問題,因為美福倉儲大火所產生的空污,嚴重影響了民眾的生活,這是合併了濃煙與肉品臭味的空污。

原桃園市政府空污法於111年9月27日的裁罰,由於被環保署訴願會遭撤銷處分,導致政府無法裁罰影響居民甚鉅的美福倉儲。鄭文燦表示,美福倉儲火災持續多日,火災現場產生的濃煙臭味,來自腐敗肉類、火災後廢棄物未能及時清理,堆置過久,產生異味污染行為,應符合空污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中,「置放」致產生異味污染。

鄭文燦說,他請環保署針對本案深入研議,環保署已與各地方環保局、各相關單位開會討論,若因管理不當導致自燃,後續沒有及時處理或清理,或過程中沒有防制措施導致氣味溢散,即可依空污法開罰。

因此,現今的桃園市環保局可據此再度提出具體證據,針對美福倉儲燃燒後的廢棄物造成的異味污染,再度開罰。鄭文燦說,美福倉儲大火產生的空污、濃煙、惡臭,嚴重影響了附近居民的生活,當時的市政府第一時間就決定開罰處分,空污罰款500萬元,並且要求美福倉儲賠償1000萬元(已完成),都是表現市府維護環境品質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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