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祭反制:點名曾瀞漪違法擔任中共政協委員依法裁罰50萬元

▲被陸委會點名的大陸14屆全國政協委員曾瀞漪。(圖/翻攝百度百科)

▲被陸委會點名的大陸14屆全國政協委員曾瀞漪。(圖/翻攝百度百科)

記者魏有德/台北報導

中共中央臺辦今(7)日宣布對我駐美代表蕭美琴及遠景基金會、亞洲自由民主聯盟實施制裁,範圍涵蓋家屬、金主及關聯企業。對此,陸委會在下午發出聲明稿祭出反制措施,點名曾瀞漪擔任中共第14屆全國政協委員,涉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案經內政部查處,於3月27日依條例第90條第3項規定裁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詹志宏。(圖/記者蔡紹堅攝)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詹志宏。(圖/記者蔡紹堅攝)

陸委會聲明稿指出,中共各級政治協商會議制度組織屬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公告禁止之政治性機關(構)、團體,臺灣人民依法不得擔任職務或為其成員。中共憲法及相關法律明文規定政治協商會議之角色、定位及職責,與臺灣的自由民主體制無法相容。

陸委會表示,中共當局積極攏絡臺灣人民擔任相關職務,目的在型塑統戰樣板、營造認同統一之假象,這種利誘違法職務的行徑包藏禍心,必然無法獲得多數臺灣人民的認同。

陸委會強調,中共長期以零和思維對臺打壓、迄不放棄武力犯臺,其政治體制、社會環境更與臺灣及一般文明國家所認知的普世標準有很大的差異,國人赴陸就業生活及從事兩岸交流活動應注意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誤蹈中共統戰陷阱,擔任可能危害我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職務,不慎觸法而損及自身權益。

公開資訊顯示,曾瀞漪為輔大大傳系畢業,1997年任職於鳳凰衛視中文台,在2023年1月17日,當選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委員。

▲▼駐美代表蕭美琴。(圖/總統府提供)

▲駐美代表蕭美琴。(圖/總統府提供)

中共中央臺辦發言人在7日上午釋出授權消息稱,對「台獨」頑固分子蕭美琴實施制裁,嚴禁蕭及家屬進入大陸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禁止其金主和關聯企業與大陸組織、個人合作,並採取其它一切必要的懲戒措施,依法終身追責,同時,也對台灣「遠景基金會」、「亞洲自由民主聯盟」實施制裁,禁止其負責人進入大陸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禁止大陸有關組織和個人與其進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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