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各站站長需辦理行車作業,以利列車長、司機員關門與開車。(圖/記者李宜秦攝)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台鐵太魯閣事件剛滿兩周年,又爆出山佳站郭姓站長要求未受訓的站務員辦理行車工作,甚至曾因此發生過夾到人的意外,交通部台鐵局表示,郭員已違反規定將給予重懲。
有媒體爆料,台鐵山佳站郭姓站長要求未受訓人員辦理行車工作,包括監看月台監視器、通知列車長關門、按鈕顯示綠燈等一系列動作(台鐵術語為「開車」),以利司機員確認後開車,但這項工作應由站長或替班站長負責,負責人須經三周訓練取得證書,郭站長卻不顧規定,還發生過未受訓人員作業時夾到人的意外。
台鐵局表示,運轉員必須合乎部頒「行車人員技能檢定」規定且領有證照,方能辦理行車工作。經查山佳站站長郭員未依規定,指派不適任人員辦理行車工作,顯已違反規定將給予重懲。
台鐵局強調,為落實安全改革,已深切檢討本案,嚴格執行各項標準作業,並加強考核,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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