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1名46歲蕭姓男子,落入汽車美容保養廠求職陷阱,淪為「豬仔」慘成人頭戶拘禁凌虐8天,6日在徐男(33歲)的陪同監視下,前往銀行臨櫃領款170萬元,被行員識破、員林警分局立即將人帶回偵訊,並在銀行外揪出幕後監控的田姓主嫌(35歲),全案依刑法傷害、詐欺罪、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移送。
▲彰化員林警分局逮捕犯嫌,救出人頭戶。(圖/記者唐詠絮翻攝,以下同)
員林警分局於4月6日獲報,有1名遭警示帳戶持有人在銀行欲臨櫃提款170萬元,立即派遣制服警力到場,發現是2名車手蕭男與徐男欲臨櫃提款,員警以關心名義帶回偵查隊調查。原來蕭男是落入汽車美容保養廠求職陷阱,由主嫌田、徐將蕭先帶到一處合法公司工作,在取得蕭男信任後,以薪資轉帳為由要求將存摺、提款卡及印章等提供予公司。
據了解,蕭男於3月初到洗車廠上班,到了月底要領薪資時,將銀行帳簿及印章全交給田男,裡面的金額竟高達200萬元,此時才驚覺落入詐騙集團陷阱但已經為時已晚,蕭男要脫逃時被抓回來毒打,田及徐2人聯手將蕭關禁閉,還被要求要前往台南一間銀行臨櫃取款190萬,行員發現有異狀將其帳戶通報警方,再強押蕭帶至桃園市觀音區日租套房內拘禁。
案發4月6日當天,田、徐2嫌開車將蕭男從桃園市強押到員林警分局旁的銀行,要臨櫃提款170萬元失風被警方帶回,員警得知另1名田嫌在銀行外接應,隨即派遣警力圍捕,經一番追逐後在巷弄內拘捕田姓嫌犯到案,迅速破案。
警方當場查扣涉案手機7支、存摺3本、提款卡1張、公司申請資料1本、公司大小章4顆、賓士車1輛及200萬元贓款,警詢後將田、徐、蕭姓等3名犯罪嫌疑人依刑法傷害、詐欺罪、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移送偵辦。
員林分局分局長葉文啟提醒民眾,詐騙手法層出不窮,民眾欲尋找彈性職缺工作,令詐騙集團有機可乘,以在家賺錢、兼職打工等話術,或以合法工作為包裝,騙取求職者名下金融帳戶,最後不但淪為人頭帳戶,有的甚至被利用成為提款車手;求職應再三查證,避免掉入詐騙陷阱。
▲彰化員林警分局逮捕田姓犯嫌。(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