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囚禁14小時遭性侵!單親媽傳「9、5」求救 兒一招機警救母

▲桃園市林姓男子去年8月間某日凌晨,在桃園市某區路旁發現女子醉倒路旁,競起淫念襲胸摸大腿,甚至欲脫其短褲性侵,女子驚醒後奮力抵抗掙扎,才未讓林男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高雄1位單親媽到旅館還何姓前男友東西,卻被何男拘禁14小時,慘遭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何姓男子和一名單親媽小芳(化名)分手後,不僅恐嚇她「我要妳全家死」,還以歸還衣物為由將對方騙到旅館,囚禁對方14小時並性侵得逞,直到小芳趁隙傳訊息「9」、「5」求救,兒子機警查詢她Google定位在某家旅館,立即報警,小芳才脫困。高雄地院審結,依犯強制性交罪處何男4年徒刑,民事部分則要賠償50萬元。

判決指出,單親媽小芳和何男本為男女朋友,兩人交往3個月後小芳提分手,何男竟於2021年7月6日凌晨傳臉書訊息恐嚇「我跟妳說每天都有人砸車跟房子吧」、「我要妳全家死」等語,讓小芳心生恐懼。過兩天,何男又假藉要小芳歸還衣物回由,要她前來自己下榻的旅館見面,一等小芳進到房間,何男就搶奪她手機、擋住出口並作勢毆打,將小芳強行拘禁14小時,期間性侵她1次。

小芳趁隙拿到手機後,急忙傳訊息「9」、「5」向前夫求救,前夫察覺有異,連絡小芳兒子後,兒子登入母親的Google帳號,查詢定位發現母親竟在某家旅館,兩人立即報警,小芳才終於得救。

全案審理時,何男否認犯行,辯稱和小芳是合意性交,只是有吵架所以有肢體衝突。

不過旅館負責人作證,當天他聽到何男房內傳出「請把手機還我」、「我要聯絡我家人報平安」等語,他心生奇怪,就敲門假意說「如果你們吵架,有事情好好講」、「別的房客說要叫警察」,之後房內就安靜了。

法官參考求救訊息、旅館人員證詞,加上小芳下體有撕裂傷等證據,認定何男犯行屬實,依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徒刑,又依2個恐嚇危害安全罪各判拘役40日、50日,可易科罰金。民事方面,小芳求償80萬元,最後判賠5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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