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男到2戶人家連偷女性內褲,被逮供稱是「夢到女子騷擾需要內褲避邪」。(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蔡怡萍/嘉義報導
嘉義一名周姓男子行經某民宅,看到陽台上晾著女性內衣褲,竟伸長手拿木棍勾取後帶走,16分鐘後又經過另一戶民宅,看見路旁掛著女性黑色內褲,同樣順手牽羊拿走,周男被警方依竊盜罪送辦後,竟說因「夢到女子來騷擾」需要偷內褲避邪,法官依2條竊盜罪,分別判他有期徒刑7月、4月,還可上訴。
根據判決,竊盜累犯周姓男子2022年11月15日上午,騎著腳踏車在街上遊晃,行經一戶人家時,看見陽台上掛著女性內衣褲,竟在路邊找了長木桿,再闖進大門伸手勾下內衣褲,周男把玩後、將內衣丟棄在一旁,帶著內褲離開。
周男繼續在街上亂晃,16分鐘後再度盯上另一戶民宅外晾曬的衣物,他又徒手拿下一件黑色內褲後騎腳踏車逃離,不久2名失主發現內褲不翼而飛,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都為周男下手行竊,到他的住處起獲2件內褲,將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發現,周男前有多次竊盜及侵入住宅竊盜案件,其中數十次也是偷取內褲,遭判刑仍不知悔改,且最近一次在同年10月10日才罰金易服勞役執行完畢,接受精神評估時表示「因為夢見女子來騷擾他,所以要偷內褲來避邪用」,法官審後依侵入住宅踰越門扇竊盜罪、處7月徒刑,又犯竊盜罪、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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