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33歲羅姓男子和20歲郭姓男子,上個月因涉嫌強盜案獲交保後,竟夥同另2名友人,於6日晚間10點公然在台中看守所前大放煙火慶祝,雖然看守所並未報案,但轄區派出所隔天得知4人竟將整個過程拍成影片還PO網,主動傳喚4男到案說明,基層員警不但怒斥4男挑戰公權力,也質疑燃放煙火已發生數次,直批看守所懦弱。
▲▼4名男子晚間公然在台中看守所前放煙火尋開心,員警主動偵辦,並且怒批看守所毫無作為。(圖/翻自黑色豪門企業,下同)
羅男和郭男2人在3月份獲得交保,為了尋開心,也為了慶祝自己重獲自由,夥同32歲潘姓男子、20歲李姓男子,在6日晚上10點,開車到台中看守所前大放煙火,時間長達數分鐘,由郭男點火,羅男以手機拍攝並發上IG限時動態。
在晚上燃放高空煙火,聲響顯得更大,但是當地派出所卻沒有接獲看守所報案,反而是警方隔天一大早在網路發現後,主動介入調查,經調閱路口監視器,查出車主是郭男,6小時內把當晚4人全傳喚到案,4人坦承燃放煙火,就為了好玩、開心,訊問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安寧秩序罪移送偵辦。
這下子換當地派出所基層員警不開心了,有人晚上在自家門口放煙火,但看守所卻沒有報案,而且燃放煙火已有好多次了,看守所竟毫無作為,一再放任燃放煙火,也讓員警對於看守所默許燃放煙火一事感到氣憤。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