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身還利息!人妻慘遭拍性愛片 結局逆轉…債主竟反賠90萬

▲▼性侵。(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已婚酒店妹向酒客借前,並肉身償還利息,丈夫知情後怒對酒客提告求償。(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陳韻如/桃園報導

一名已婚越南籍女子在酒店上班,但卻因娘家急需用錢,因此向酒客借了15萬元,雙方並約定每月發生性行為3次作為利息。未料,酒客卻偷偷拍下兩人性愛畫面,以此威脅已經還清債務的女子繼續與他發生性行為,直到女子丈夫發現後,全案才因此曝光。法官審理後,判酒客須賠償女子丈夫90萬元。全案可上訴。

女子丈夫主張,他與女子結婚後育有兩名子女,而女子於2019年開始在酒店上班,因而結識酒客,但兩人卻於同年10月下旬開始發生性行為。直到2021年8月間,女子因娘家急需用錢,而開口向酒客借款15萬元,但酒客卻要求女子,每月的10日、20日、30日與他發生性行為作為利息。

女子丈夫指控,酒客在與妻子發生性行為時,竟偷偷拍下兩人的性愛影片,事後竟還以此逼迫已還清借款的女子,繼續與他發生性行為。後來妻子忍無可忍,才親口向他坦承此事,讓他當場崩潰,認為酒客侵害他配偶權,憤而提告求償。

對此,酒客喊冤,自己並不知道女子已婚,且他還曾經要求確認女子身分證,但女子卻只拿出健保卡給他看,因此他根本不知道女子是有配偶之人,且是小花自己主動說要跟他回家發生性行為,還稱他「老公」,甚至提出交往的要求,更何況女子1個月內還有10幾天都在他的住處過夜,若是有夫之婦怎可能如此。

酒客還稱,女子丈夫明知且同意女子在酒店上班,容忍女子與酒客在外過夜,他認為,自己與其他酒客對女子產生愛戀之心,進而在外過夜發生性行為,應該也都在女子丈夫的容許範圍內,他不認為自己有侵害到對方配偶權。

法官審理時勘驗女子與酒客對話,發現兩人確實有親密對話及合照,認為女子確實不是在非自願的情況下與酒客發生性行為,不過女子事後有與酒客坦承已婚身分,但酒客卻仍持續與她發生性行為,法官因此認定他侵害女子丈夫的配偶權,判他須賠償對方9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