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搶方向盤導致車輛衝出國道,釀1死4傷。(圖/記者鄧木卿翻攝,下同)
記者劉人豪/台中報導
徐姓男子喝完保力達等酒精飲料後,搭車與友人南下,行經國道三號南下177.5k處時,因與潘姓駕駛起爭執拉扯方向盤,導致車輛向右轉彎衝撞高速公路護欄滾落邊坡,潘男因骨折、主動脈撕裂出血及氣血胸,經送醫急救仍不治死亡,車上其他4人輕傷,台中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徐男有期徒刑10月。
該起事故發生於2022年1月19日,一輛自小客車從國道三號南下177.5k沙鹿段邊坡翻落,一共造成1死4傷,5人均為男性,其中駕駛受困車內,送醫途中失去生命跡象,隨後宣告不治,其餘4名傷者均輕傷、意識清楚。
判決書指出,徐男與4名友人一起從桃園準備南下雲林,行經新竹某處休息時,徐下車購買保力達等酒精飲料與伍姓男子共飲,潘男並無飲用且繼續負責駕車,行駛到國道三號南下177.5k處時,坐在副駕駛座的徐男與潘男發生言語爭執,從副駕駛座位置上拉扯方向盤,導致致該車以幾近90度角方向右轉彎,衝撞高速公路護欄而滾落邊坡,潘男受重傷送醫急救仍不治死亡。
徐男指出,確實在發生車禍前向潘男表示:「我要搶你的方向盤」,因為當時潘男向他表示:「不然你下車」,他才會回稱:「你這樣太囂張」,並接著表示:「不然我要搶你的方向盤」,至於講完這句話多久發生車禍,現在已經沒有印象,強調沒有碰方向盤,不知道怎麼會發生車禍,要搶方向盤只是口頭襌。
法院認為,徐男與潘男言語針鋒相對後,隨即發生交通事故,足見徐男前開言語,顯非玩笑、戲謔之詞;另外該車以近90度角方向向外側偏移,右轉彎衝撞護欄而滾落邊坡,與當時乘坐於副駕駛座徐男,拉扯車輛方向盤可能發生之車輛偏移軌跡相符,且與潘男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
法院審酌,徐男否認犯行未見悔意,且未與潘男家屬達成和解,並無彌補家屬所受損害之具體表現,顯見被告犯後態度實非良好,兼衡徐男過去曾有違反洗錢防制法、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等前科,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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