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開紅單爽賺外快!勾結業者替64部車「吊扣變吊銷」手法曝

▲車、car。(圖/達志示意圖)

▲北市北投分局轄下派出所郭姓巡佐與代辦業者勾結,透過開假舉發單重新領牌手法,讓違規車輛借屍還魂。(示意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北投分局轄下派出所郭姓巡佐,與開汽車維修店黃姓友人及代辦業者共9人勾結,將64台車透過開假舉發單再重新領牌手法,讓違規車輛「借屍還魂」,郭員以此不法獲得獎勵金1萬5430元;9名業者共獲得至少12萬8000元。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將10人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52歲郭姓警員(現已停職)從2012年12月至2020年3月11日止,在石牌派出所服務;2020年3月12日至2022年10月13日止在大屯派出所任職,負責轄區巡邏、臨檢、取締交通違規及處理民眾報案業務。

豈料,他卻與汽車維修店黃姓友人及黃姓不法代辦業者等9人勾結,涉嫌將64台未被吊扣牌照的車輛,開至汽車維修店附近,藉此開出虛偽不實「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示位置懸掛」、「牌照吊扣期間行駛」罰單,賺取獎勵金。

郭員又與黃姓等代辦業者在2017年3月9日起,將車輛違規車號、車主欄、駕照等交給黃男拍照存擋,黃男並把照片交給郭員後,依照片上的行照填寫假的舉發通知公文書,代辦業者拿到假通知單後,隨後通知車主們前往士林監理站繳納罰緩,順利重新領牌。

前後以該手法,讓解除車輛原有吊扣車牌的行政處分64次,郭則獲獎勵金1萬5430元;黃姓友人獲代辦業者轉交的12萬8000元(以每輛2000元計算),代辦業者8人共獲得至少12萬8000元(以每輛2000元計算)。

檢方根據車主被舉發吊銷通知單、士林、新竹監視站所提供車籍異動資料,發現64部車輛遭吊銷牌照前,已遭吊扣處分,然後又以吊銷牌照方式重新領牌,認郭員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違背主管、監督事務圖利自己及他人罪、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等罪嫌。

至於,黃姓友人、 黃、王、甘、郭、蔡業者共9人涉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嫌,郭等10人就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建請法院論以共同正犯,64次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嫌犯意各別,分論併罰;郭員涉多次圖利、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為想像競合犯,建請從重圖利違背主管、監督事務圖利自己及他人罪嫌處斷,考量偵查中自白繳回犯罪所得,財務在5萬以下,予以減輕其刑。

據悉,當車牌照從「吊扣」變「吊銷」,表面看起來情節較重,但牌照被吊銷僅需罰3600元,到監理站重新領號即可,因此許多黃牛業者鑽漏洞結合警察,讓警察開單順利解套,讓車輛早點上路做使用。

對此,北投分局表示,獲知後立即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落實警紀警辦原則,並配合到郭員辦公處所、住居所及黃姓代辦業者辦公處所等處執行搜索,郭員經檢方複訊後,當庭裁定收押禁見,郭員於同年11月4日核定停職,同年12月12日解除羈押,秉持勿枉勿縱、精進各項警風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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