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22歲妹醉倒路邊…他騎車載走!挨告驚知撿到「朋友的女兒」G了

▲▼女人,女性,喝醉,撿屍,睡覺,酒醉,辣妹。(圖/示意圖/pixabay)

▲新竹男路邊撿屍年輕女子,挨告後驚知撿到「朋友的女兒」。(圖/示意圖/Pixabay)

記者戴若涵/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男子2021年底某日凌晨騎機車時,見到一名年輕女子路倒,竟將對方撿屍載走,事後挨告驚知,自己撿到「朋友的女兒」,法院審理後,認為他的惡性非輕,依照乘機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阿宏(化名)2021年12月14日凌晨1時55分,騎車經過新竹縣新埔鎮某處時,見到一名22歲女子小君(化名)酒醉倒臥路旁,先是將人攙扶上機車坐墊後,讓小君坐在他前方,接著便將人載到朋友的住處,並趁著小君泥醉、無法抗拒的時候性侵對方。

小君於當日上午清醒後,對自己身在何處完全沒有頭緒,低頭又驚見全身光溜溜,只好向阿宏借電話連絡友人,再由阿宏載她到一間超商與朋友會合。事後小君前往醫院驗傷採證,並報警處理。

針對犯下的錯事,阿宏坦承不諱,他自述事後才知道小君是朋友的女兒。法院指出,阿宏的犯行是隨機帶走路倒女性性侵,屬於危害社會治安重大的犯罪,依照乘機性交罪將他判處有期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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