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詐騙越來越嚴重,依警政署統計,去年詐騙嫌犯人數創下歷史新高。圖為演員王上菲應新北市警察局淡水分局邀請拍攝反詐騙宣導影片 。(圖/超級紅娛樂)
記者唐鎮宇/專題報導
重罰無法遏止詐騙!台灣近年已經三度修法提高罰則,但網路、電信詐騙案件惡風遲遲無法抑止。依內政部警政署最新統計,去年全年詐欺案件將近3萬件,創下12年來同期新高,較前年增加2成;嫌疑犯人數近4萬6000人,創下15年來最高紀錄。律師建議,近年雖已修法提高詐騙刑責,但因抓不到首腦,導致刑度也不高,應修法提高車手、機房人員等幫助犯的刑責上限,才能讓詐騙犯不敢輕易下手。
《東森新媒體ETtoday》推出《台灣詐騙調查報告書》系列專題,自2023年4月10日起連續六周,每天選在165詐騙諮詢電話最熱門的時間「下午3時半」上線報導,從社群媒體、網購、金融機構、警政、司法甚至是國際角度,探討台灣的詐騙問題為什麼會越來越猖獗?政府做了什麼?沒做了什麼?一般民眾可以怎樣避免被騙?
過去《刑法》規定,詐欺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但因民眾普遍對詐騙案件深惡痛絕而要求提高。後來立院在2014年6月增訂《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若是冒用政府機關或透過網際網路等方式詐騙,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2015年《刑法》還修正改為一罪一罰,讓重複實施詐騙者刑度再往上提高。
2017年又增修《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將犯罪組織定要要件改為「『持續性或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意即詐騙集團首謀也可改以組織犯罪罪名審理,如此一來首謀者最重可以判到10年。
但重罰顯然沒有遏止詐騙歪風。依警政署統計,去年全年詐騙案件達2萬9702件,創下12年新高,較前年增加20.1%;嫌疑犯人數更達4萬5802人,較前年暴增27%,創下15年來新高。詐騙案件數量增多,被害人數也激增,去年共有5萬2433人被詐騙,較前年增加17.4%,同樣是15年新高紀錄。
▲2022年詐欺嫌疑犯接近4.6萬人,15年來新高,同年詐欺案件近3萬件 。(圖/唐鎮宇製)*點圖可放大
宇軒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廖芳萱說,過去修法提高刑責,對解決「首謀在國內」的詐欺案件確實有幫助,因為詐欺犯必須和解,才有可能被判緩刑;但對於越來越嚴重的跨境詐騙案件,因抓不到首謀,提高刑責沒有發揮嚇阻作用。
法務部曾在2018年公開解釋,台灣對詐騙法定刑度其實不低,但因詐欺主謀多半人在中國,對岸又不讓嫌犯回台指認幕後主謀,導致台灣只能抓到機房人員或車手,刑度才會偏輕。
張先生遇到的詐騙案就是這樣的案例。張先生去年透過LINE認識一些自稱是「金牌老師」的投資朋友,他匯了80萬元參與虛擬貨幣投資,結果錢才剛匯出去,馬上就被詐騙集團領光。
張先生說,雖然幾個月後警方就宣佈破案,但只抓到把帳戶借給詐騙集團、負責到提款機領錢的車手。法官認為,雖然車手擔任的角色可以讓詐欺集團「實際獲取犯罪所得」,但考量「涉案程度較輕」,且車手只拿到1萬9000元報酬,最後只判車手1年1個月有期徒刑。
為了拿回被騙的80萬元,張先生隨後提起民事訴訟,要車手賠80萬元,雖然最後勝訴,「但車手也是個打零工維生的人,他能怎麼賠?」
長年參與法院調解的廖芳萱說,有些詐騙車手本身也是被騙的受害者,或是收入不穩定的經濟弱勢,對法官來說確實很難重判。她建議,可考慮提高車手這類幫助犯的刑責上限,這樣對於初犯或弱勢者,仍可維持現行刑責水平,但累犯等就可加重刑責來嚇阻。
▲法務部長蔡清祥提到,法務部目前正規劃修《洗錢防制法》。(圖/記者張君豪攝)
法務部部長蔡清祥回應,近年雖修法加重刑責,但詐騙集團手法一直再翻新,導致詐騙案件確實沒有明顯下降。法務部目前正規劃修《洗錢防制法》,對於以不正當的方式取得他人帳戶,或無正當理由將帳戶交付他人用以洗錢或詐騙者,都科以刑責;犯罪所得達1億元以上者也加重刑責,會盡快將修法草案送往行政院審議。
蔡清祥說,除了會向民眾宣導個資保護與查證的重要性外,高檢署去年底也成立「查緝資通犯罪督導中心」,負責研究重大資通犯罪類型的犯罪架構與設定查緝策略,並統整各檢察署及警調機關向網路社群媒體平台請求調取資料及搜索時產生的相關問題,並與臉書、LINE等公司建立聯繫窗口,協助各地檢署偵查。法務部也正計劃建立反詐騙資料庫,整理曾經出現的詐騙手法,作為偵查犯罪及宣導之用。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