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玩大亨周人蔘。(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多年前震驚社會的電玩大亨「周人蔘行賄弊案」,主謀周人蔘判刑1年3月定讞後,早早服刑完畢出獄。但他出獄後捲入廢棄物清理案件,他把位於新北市林口的土地當成堆放廢棄物場地,並招攬業者,趁夜間燃燒廢棄物,遭檢警查獲。一審將他判刑1年3月,案件上訴二審,高院12日改判1年1月。可上訴。
周人蔘在30多年前犯下大案,他在1980、90年代台北市賭博電玩盛行時,由於當時他在中山、松山、萬華、大同區等地擁有數十家賭博性電玩店,均以「金」字招牌經營。為了避免查緝,他透過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刑事小隊長張台雄(通緝中)向各轄區警察行賄,每個月固定透過各管道向轄區分局、派出所、台北市警局督察室、少年警察隊、地檢署行賄,每月金額達數十萬元。
全案於1996年4月爆發,涉案官警多達38人,並有2名檢察官涉弊情,檢方共起訴7波、197名被告。周人蔘最後遭判刑1年3月15日定讞,並於2015年間執行完畢出獄,全案纏訟多年,最高法院2020年1月間才將最後一名被告、時任台北市警局督察室第三組的督察員張德星判刑5年6月定讞。
不過周人蔘出獄後,改做起環保蟑螂,他將位在新北市林口菁埔段後湖小段、瑞樹坑瑞樹坑小段的土地,當成廢棄物堆放及處理場,並招攬其他工程業者,前來處理廢棄物,每月收取3千到8千元不等的費用。「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2019年間透過陸上縮時攝影及空拍機空拍蒐證,發現這片土地有大規模露天燃燒跡象,報請檢警追查,才查出周人蔘等人收取廢棄物後,趁著深夜露天焚燒,產生大量有毒濃煙。檢方因此對周人蔘等人提起公訴。
周人蔘一審認罪,遭判刑1年3月、沒收犯罪所得49萬餘元。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12日二審宣判,改判周人蔘有期徒刑1年1月,並沒收犯罪所得41萬餘元。
▼電玩大亨周人蔘違法燒廢棄物,此為當時新北市府查緝狀況。(圖/新北市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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