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康匠公司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成為口罩國家隊主力,員工24小時全力投入生產行列。(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曾為口罩國家隊主力的台灣康匠公司,被查出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涉無照銷售逾138萬片一般醫用口罩,共賣出277萬餘元,康匠總經理陳勇志與總廠長許仁賢被起訴涉犯《醫療器材管理法》,2人辯稱當時正逢遷廠、經主管機關口頭同意在新廠區持續供貨應急,新北地院審結認定2人便宜行事,但本案口罩品質並無瑕疵,輕判2人各5月與4月徒刑、皆得易科罰金,台灣康匠罰金50萬元並全額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
台灣康匠成立僅10多年,但口罩日產量達250萬片,新冠肺炎期間更突破產能,包辦國內1/4的需求量,不僅號稱全國第一,更是口罩國家隊主力,但新北市府與桃園市府2020年分別稽查台灣康匠旗下3處生產基地,意外發現台灣康匠當時剛啟用的新北市德昌廠,竟在辦妥工廠登記與取得生產許可前,就涉嫌偷跑出貨。
原來當時台灣康匠正準備將最早設立的鶯歌廠產能,轉移到德昌廠與桃園廠,卻碰上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口罩需求量倍增,政府全面徵用國內口罩產能的吃緊時刻,德昌廠2020年9月23日起,才陸續完成工廠登記、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移轉鶯歌廠醫療器材許可證等程序,但同月8日起,德昌廠已生產468萬多片一般醫用口罩,其中138萬多片以每片2元價格賣給大盤商。
衛生局封存德昌廠還沒賣掉的329萬多片無照生產的醫用口罩,函送法辦。陳勇志與許仁賢到案承認知道依《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規定,製造一般醫用口罩或外科手術口罩,不同工廠都須個別取得登記許可,但2人否認惡意偷跑出貨,辯稱當時鶯歌廠因房東要收回廠房與土地,經主管機關口頭同意,將設備轉移到德昌廠持續生產,以免影響口罩供應。
▲▼新北地院。(圖/資料照)
不過法官查出,台灣康匠當時發函衛福部以遷廠為由請求調整口罩徵收數量,並沒請求例外准許德昌廠無照先供貨,衛福部也沒同意台灣康匠偷跑,此事是陳男2人便宜行事,已危害主管機關對醫療器材安全性的審核控管。
但法官考量德昌廠之後確實取得許可證,又無證據證明無照生產的口罩有偷工減料、品質不佳情形,因此依《醫療器材管理法》販賣未經核准擅自製造之醫療器材罪,判陳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許男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台灣康匠罰金50萬元,並全額沒收犯罪所得277萬餘元。
本案檢方另指控台灣康匠桃園廠,在2020年10月取得食藥署核准移轉鶯歌廠許可證之前,於同年4月到9月涉無照偷跑生產外科綁帶手術口罩,以每片5元賣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319萬餘片,共6598萬元,陳男2人此部分也涉犯《醫療器材管制法》。
法官查明當時疫情符合專案核准廠商生產這款口罩的要件,且由經濟部工業局將附條件贈與台灣康匠的口罩機,安裝在生產條件較優秀的桃園廠,並非陳男2人擅作主張,加上衛福部派人駐廠緊盯生產線,陳男2人的確可能以為桃園廠已獲准出貨,因此這部分案情判陳男2人及台灣康匠均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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