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圖/資料照)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彭姓男子前年(2021年)深夜駕駛特斯拉轎車在北二高開啟自動輔助駕駛,沒注意前方劉姓男子開車自撞中央分隔島打橫在內側車道,直接以破百時速撞上,造成劉男受傷、劉男車內周姓女乘客嚴重骨折休克不治,新北地檢署查明彭男沒注意車前狀況及時煞車,劉男無照駕駛且行經積水路段沒減速慢行防止失控,起訴2人涉犯過失致死罪嫌。
起訴指出,本案發生於2021年8月7日深夜11點多,劉男無照開車搭載周姓女子在國道三號南下指標40.5K土城路段,在內側車道因雨積水打滑、自撞中央分隔島,車頭向右打橫在內側車道上,劉男雖打亮雙閃燈示警,還來不及下車擺放警告標誌,彭男駕駛的特斯拉就從後高速撞上右車身。
困在副駕駛座的周女首當其衝,加上她沒綁安全帶,下半身骨盆與股骨遭猛烈衝擊造成骨折而休克,送醫急救仍不治,劉男幸運保命,全身多處擦挫傷、臉部撕裂外加腦震盪,這起事故也導致後方另3輛車在暗夜中來不及閃避而連環追撞,幸未再衍生嚴重傷亡。
彭男被送辦承認沒注意車前狀況,檢方查出事發前,彭男經過事發路段前1公里最近1座ETC計費門架,與前方劉男的車相差12秒,函詢特斯拉公司調閱彭男行車資訊得知,彭男在事發前已開啟自動輔助駕駛功能,碰撞前2秒車速超過時速118公里,碰撞前約1.8秒,距離劉男打橫車身還有43公尺時,彭男車內響起FCW前撞預警聲。
但彭男沒踩煞車解除自動駕駛,不到0.5秒後,彭男座車的AEB自動緊急煞車系統啟動、自動輔助駕駛功能因而取消,此時距離僅剩29.8公尺,接著僅約1秒鐘,彭男座車就猛撞劉男的車身,行車資訊顯示瞬間車速為時速102公里,而且彭男依舊沒踩煞車,撞擊後約6秒,彭男的車身才靜止。
檢方勘驗彭男的特斯拉行車記錄器畫面,清楚可見撞擊前11秒,路面就有疑似劉男自撞分隔島的散落物,撞擊瞬間,也能看見劉男車身警示燈持續閃爍。檢方認為自駕功能僅可做為輔助,駕駛人仍應注意前方車況做好隨時煞停的準備,且依當時狀況,彭男並無不能注意的情事。
此外,劉男行經因雨濕滑路面沒減速慢行,也沒抓緊方向盤維持行進方向防止失控,因而自撞引發追撞,釀成周女傷重不治悲劇,檢方據此起訴2男涉犯過失致死罪嫌,並建請法官對無照駕駛的劉男加重其刑,另3名追撞車主均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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