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夜市。(圖/記者項瀚攝)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台北市臨江街觀光夜市(通化夜市)曾多次獲得米其林美食評鑑必比登推薦的「梁記滷味」,其梁姓負責人過去花費300多萬買下一個單位的使用權,卻被徐姓男子惡意使用骨灰罈、金童玉女逼迫以50萬元讓位。對此,台灣高等法院今維持一審判決,判徐男賠償30萬元。
判決指出,梁男2008年以300萬元取得臨江街81號攤位的10年使用權,生意蒸蒸日上,也多次獲得米其林美食評鑑必比登推薦。然而,該攤位後方的店面經過買賣更換所有人,認為梁姓老闆的攤位是占用,應該排除。
事後,新地主2011年請某房仲業者委託徐姓男子,去詢問梁姓男子遷攤的意願。沒想到,徐男同年4月7日帶多名黑衣人到梁男的攤商前,刻意擺放骨灰罈、金童玉女等物品,要求梁男以50萬元轉讓攤位,梁因心生恐懼而簽約,但事後越想越不對勁而提告。
梁男認為,他當初花費300萬元取得攤位使用權,最後卻用遠低於市場行情的50萬元讓出,因此對徐男提告恐嚇罪加上民事求償。
台北地院一審判徐男10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須賠償30萬元,梁男不服上訴,要求徐男一共賠償183萬元。高等法院認為一審判決合理維持徐男賠償30萬元的判決,因此駁回其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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