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嘴對嘴餵食被拍下 「1動作」挨告性騷還要賠9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葉姓人夫2019年10月間與就讀碩士在職專班的同學前往高雄市某熱炒店聚餐,並在用餐期間提議玩餵食遊戲,女同學小琳(化名)拍下他與另一名同學的餵食照片,結果卻遭搶走手機,還被環抱住2次,憤而提告性騷擾。雖然葉男聲稱當時只是為了刪除照片,情急之下才會抱住,但還是被法官判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確定,民事部分還要支付罰金9萬元。

▲▼直屬上司B某常趁公司聚餐時觸摸A某身體。(示意圖/CFP)

▲葉男提議玩餵食遊戲,卻因為1張照片挨告性騷擾。(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琳在判決書中主張,2019年10月29日大家相約到熱炒店聚餐,起初她與葉男坐不同桌,接著對方突然跑來坐在旁邊,用餐期間有1名女同學先餵葉男吃飯,「他覺得很好玩,就指名要我餵他吃飯,我不理會,他又加碼要我用嘴巴餵他,我說『你有老婆,我不想被你老婆告』,之後有一些同學幫忙擋,李姓同學也有以嘴對嘴的方式餵他吃東西,當時有很多人把畫面拍下來,我也在同學的要求下,拿起手機拍照。」

小琳接著提到,事後李姓同學可能是擔心照片外流,就把手機搶走,她馬上奪回來,沒想到又被搶走,「我又去追他(李姓同學),此時葉男突然從背後環抱我,抱的部位在腰部、腹部,我當場嚇到跟他說你不要抓著我,之後我掙脫要繼續去追我的手機,他又再度環抱我。」

葉男則辯稱,小琳的行為侵害到他的肖像權,他是想要刪除照片,情急之下才會抱住女方。然而,刑事部分,法官認為,當時小琳的手機已經被李男搶走,葉男如果只是想幫助李男刪除照片,只要阻隔在兩人之間或以手抓住小琳即可,實在沒有必要從背後環抱;此外,小琳並未將照片不當公開,只是拍下聚會中帶有玩鬧意味的情景,不涉及侵犯肖像權,最終不採信葉男的說詞,並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

民事部分,小琳表示,事情發生之後她身心大受打擊,出現心因性胃食道逆流性疾病併食道炎與急性囡炎病出血等症狀,需要就醫接受治療,因此決定向葉男提告求償50萬元。

對此,葉男認為,小琳的疾病是因為工作壓力大造成,與他無關。但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葉男的行為的確侵犯到小琳的身體自主權,判他應賠償10萬元。

葉男不滿提出上訴。高雄地院再次審理後認為,葉男在公眾場合2次自背後環抱小琳的腰腹部,碰觸位置屬於身體中心部位,極易使人感到不適,小琳受到的精神痛苦程度非輕,衡量雙方學經歷、經濟能力等因素後,最終改判應賠償9萬元較為適當,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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