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中生遭霸凌輕生「懲處出爐」! 校長記大過拔除職務

▲昔日拿縣長獎學霸成垃圾?人本控台中公立高中6師聯手逼死高中生。(圖/記者游瓊華攝、人本基金會)

▲學生家長上月在人本基金會陪同下,出面控訴台中公立高中老師、教官聯手逼死孩子。(圖/記者游瓊華攝)

記者游瓊華、戴若涵/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間公立高中學生疑似遭校內6名老師、教官聯手長期霸凌,甚至被誣指偷竊,害得高中生不堪壓力,在家中輕生,事件曝光後引發社會關注,教育局13日召開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決議處分校長大過1次,並拔除校長職務及退回學校調查報告及校事會議決議,並要求學校將前學務主任移送教評會,依法嚴懲嚴辦,最重不排除解聘。

台中市教育局指出,此案一開始因學校消極面對,啟動調查又有所延誤,因此教育局主動介入,將校長、主任教官、學創人員等此案關係人調離現職,代理校長到任隨即召開教評會,決議學務主任停聘靜候調查。

有關校長的懲處,教育局表示,教育局今天召開校長考核會議檢討究責,因其身為校長,事件發生後,消極處理,致延誤啓動調查時機,事件擴大,也未見領導統御能力,管理失當,因此決議處分記大過一次;教育局認定已不適任校長一職,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17條及第15條規定解除校長職務。

教育局強調,對此案調查秉持公平公正、勿枉勿縱的原則,積極督導學校調查及處置作為,如有違法一定嚴辦,日後也會持續加強辦理強化教師正向管教專業知能,協助教師加強輔導管教知能,營造友善良好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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