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打擊黃牛,文化部將研擬「檢舉獎金」制度納入修法範圍。(示意圖/聲動娛樂提供)
記者林育綾/台北報導
為了防堵黃牛票現象猖獗,立法院今(13)日召開公聽會,邀請公部門、業者和相關專家交流意見。文化部目前提出《文創法》修法,通過後將可針對販賣黃牛票行為懲處,而為了讓日後執法順利,也計畫研擬「檢舉獎金」制度,讓民眾可以檢舉黃牛的行為來杜絕。
立法院院今日召開「如何有效杜絕黃牛炒作票券歪風之法制及行政作為 精進方向」公聽會,上午相關業者、專家學者也紛紛提出意見,包括期望推動票券實名制,針對「何謂黃牛」也需要重新定義,也有立委提出可以設立「檢舉獎金」制度等。
文化部政務次長王時思也在會後總結回應,關於黃牛的認定,其實在黃牛這件事情上,真正要面對是在科技大發生之後的巨量掃票、侵害消費者購票的公平權之間,對於個體的排隊或是代購的售票行為;或者是他們沒有加價,而是釋出手上的票價的行為,不一定要放在法律處罰範圍裡。
而在罰則上,會以票面價值或定價來作為倍數罰鍰,為什麼會以定價兩字為準,其實是考慮到有些公關票、貴賓票,票面上可能是零元,但它仍然有區域,所以可以透過票價的區域來做定價。因此為什麼不直接用獲利的倍數來罰,而是用票面的倍數,就是擔心「獲利」這件事難以證明,因此回到票面價值和定價的部分,讓這個行政裁罰可以真正發生。
另外有許多人提出針對「預備犯」的罰則,由於先前裁罰黃牛是要完成交易才能算數,因此多位立委和專家建議,只要有上架、加價轉售的行為,都應該懲處。
王時思也說,如果有完備的立法,不是不行;但「預備犯」也會牽扯到舉證的問題,很容易進入「思想犯」領域裡,而台灣進入民主化以後,對於思想犯是相當禁忌,也就是去證明他是有意願、有意圖要這麼做;但在意圖犯、思想犯的部分,刑法上的裁量都是盡可能不要跨入思想犯的領域裡面。
至於在行政裁罰上,只要是超過票面的定價,或是金額的「販售者」就等於觸法;也就是只要一旦上架,宣稱這邊有票,而且超過票面價格,就符合觸法的條件。她認為,防治黃牛從過去的《社會秩序維護法》,到如今的《文創法》,已經相當程度改善司法機關過去「無法可依」的狀況,相信在文創法訂定之後,它的裁罰依據就嚴實很多。
針對「實名制」及限時退票問題,王時思也說,很多業者已經清楚說明許多觀點,如果推動實名制,無論做法是什麼,勢必有「增加成本」的問題,不管是時間成本、人力成本,最後都會回應在「金錢成本」上,最後還是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而在自由市場的前提下,退票機制在目前登載事項上也是有選擇的,不宜由立法變成強制,一旦強制就要另外修法,因為等於收縮了選擇範圍。所以對於「實名制」,文化部的立場是以輔導、獎助等方式來協助並鼓勵業界這麼做,但如果納入立法,還是會有干擾自由市場的問題。
▲《文創法》10之1條修法通過後,只要加價轉售票券就算觸法。(示意圖/聲動娛樂提供)
她表示,文化部也很支持能有專法來因應黃牛票,就能把所有的票券相關的黃牛行為,整理在一起。但就時效性來考量,還是懇請各界及大院可以支持《文創法》的修法通過,如果這會期通過,等於立刻就有法律可以來拘束藝文的黃牛票券,在時效性上比較符合大家的期待。
王時思也感謝各界針對黃牛提出的建議,尤其這8年從吳思瑤領銜,到許多委員的加入,因此針對立委提出的「檢舉獎勵」制度,她表示文化部會來進行研擬,看能否在這次修法中納入,等於回應各界在執行面上,擔心無法落實的問題,也協助警方可以比較快速、容易的來獲得這些取證內容資料。
由於也有學者指出,很多年輕學生轉賣票券時,可能覺得只是順便賺回自己的高鐵票、住宿錢而已,沒有意識到這是觸法行為,如果修法通過後,只要轉售金額高於票面,就會變成觸犯刑法的行為,是有點嚴重的事情;所以一旦通過之後,文化部也將有一連串的宣導,讓大眾明白不要在票券上有投機、加價轉售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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