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重警分局警備隊陳姓員警涉詐欺案,法官裁定8萬元交保。(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警備隊陳姓員警涉嫌在臉書賣假貨,遭網友指控詐騙8000元,信義分局10日發動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並將他依詐欺罪移送,檢方懷疑他有共犯,聲請羈押,院方裁定8萬元交保;但事實卻不然,陳員在網路貼文,以1000元代價要網友提供Apple ID,再提供信用卡消費,蘋果公司發現是偽卡,向網友求償,才讓整件事爆發。
三重警分局昨(12日)表示,陳姓員警2016年畢業分發三重警分局服務至今,歷任中興橋派出所、慈福所等。日前他與朋友透過臉書,賣出一件約8000元商品,被網友指控寄出商品與所購商品不符,向警提告詐欺。
但事實並非如此,據了解,這名警備隊陳姓員警,2月間在網路上貼文,以1000元代價徵求Apple ID;與一名男網友搭上線,他表示自己Apple ID已經註冊過,不能再買iPhone手機,請求協助購買一台價值約3萬元手機,並提供一張信用卡,讓男網友在蘋果官網下單購買。
購買成功後,陳姓員警按取機時間,與男網友相約到信義區蘋果門市取貨,成功取得手機後,按約定給男網友1000元代購費;沒想到台灣蘋果公司要向發卡銀行請款時,發現這張信用卡根本是「偽卡」,請款失敗後,向男網友要求返還手機。
男網友驚覺大事不妙,即刻向陳姓員警聯繫,卻遭到封鎖,男網友只好到信義分局報案;信義分局獲報立即展開調查,10日,檢警發動搜索,到陳員租屋處查扣相關事證,並將他依詐欺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檢方調查,陳員對「偽卡」部分交代不清,懷疑應有共犯,檢察官複訊後,以陳員犯罪嫌疑重大,有不實陳述及避重就輕情形,另有共犯未到案,聲請羈押,台北地院審酌羈押對陳員權利侵害,本案被害法益及具體情節非重,且檢方僅能釋明損害為手機1支、金額約3萬元,案情晦暗性低,再考量陳再犯可能性高低,以8萬元交保,無羈押必要。
三重分局對此表示,案交由信義分局承辦,僅由陳員口述是消費糾紛,對陳員行為不檢、嚴重影響警譽,經本分局召開考績會,加重核予記過兩次處分,並陳報新北市警察局建議調整服務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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