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男子李佳修去年(2022年)11月清晨涉酒駕在北市撞翻前車,害前車駕駛王男枉死,李男被起訴法定刑最重為10年徒刑的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罪嫌,經台北地院列為首件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案件,李男以國民法官可能受媒體報導污染心證為由,聲請改回3位職業法官審理的一般程序,成為被告聲請不採用國民法官參審新制的首例,台北地院日前開庭調查後,今駁回李男的聲請,不得抗告。
▲李佳修(紅圈處)涉酒駕肇事致人於死,到案被羈押至今。(圖/記者劉昌松攝)
《國民法官法》今年(2023年)元旦起正式施行,引進6位素人國民法官和3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刑事案件新制,目前適用案件為「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李男本案所涉罪名正好符合,今年3月8日經台北地檢署起訴移審,成為北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個案。
但《國民法官法》准許被告聲請不採用國民法官參審,由合議庭調查後裁定准否,包括有事實足認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有難期公正之虞,案件情節繁雜或需高度專業知識、非經長久時日顯難完成審判等5種狀況。
李男和律師日前聲請不採用國民法官參審,北院合議庭本周二(11日)開庭調查,李男的律師主張本案從案發、偵查到起訴至今,媒體大篇幅報導,已讓案情外流,日後選任國民法官時,可能因預先看過相關報導而污染國民法官心證,對李男不公平。
▲李佳修(右前)涉酒駕撞死人又對警員叫囂拒捕,被開槍打中大腿制伏。(圖/資料照)
檢方反駁指出,本案案情並不繁雜,大眾都有開車或搭車經驗,對於車禍事故的理解不需要高度專業知識,且酒駕議題深受大眾關注、具有公益性,國民法官參審所做判決更能貼近大眾的想法,合議庭職業法官也會要求國民法官審理應依事實而非新聞報導,應對國民法官參審本案有信心。
王男的母親痛失愛子,出庭哽咽請求維持國民法官參審本案,藉此告訴大眾「不要以為認罪就可以輕判,無論犯行有多惡劣!」王母更哭著說酒駕事件層出不窮,「不希望再有家庭跟我們一樣!」求法官莫因對方說不要就不要(國民法官參審),「請體諒家屬感受,給我們公正的審判!」
22歲的李佳修去年11月14日清晨4點多,涉酒後駕駛BMW轎車搭載友人疾駛,途經行政院前忠孝西路車行地下道口,高速撞翻王男駕駛的前車,王男彈出車外遭車身壓住慘死,車內江姓女乘客受傷。李男仗著酒意對趕來處理的警員叫囂拒捕,同夥還追打採訪記者,警員連開2槍打中李男左大腿,李男痛得倒地抽搐就範,同車少年嚇得趴地被逮,李男被送醫抽血換算呼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085毫克,出院後到案被羈押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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