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友冒領2萬拾得金...新北荒唐警遭收押 分局火速下令停職

▲▼新莊分局。(圖/記者陳以昇攝)▲新莊分局警備隊呂姓員警涉嫌貪瀆,找朋友冒領現金拾得物。(圖/記者陳以昇攝)

記者戴上容/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警分局警備隊一名員警,去年受理現金拾得物2萬1000元,沒想到他竟起貪念,找來朋友將現金領走,失主到轄區派出所報案,警方發現錢已被攔截領走,經分局內部調查發現員警涉有重嫌,員警友人也供詞反覆,全案由新北市警局政風室深入調查,依貪瀆罪移送偵辦,檢察官複訊後將警員聲請羈押獲准。對此,新莊警分局表示,將依相關規定予以「停職」。

據了解,呂姓員警(41歲)2009年97年基特班結業,旋即分發至新北市永和警分局服務,2018年調任新莊警分局服務,歷任新莊、中港、五工等派出所,2019年7月調任警備隊服務至今。

2022年12月間,呂姓員警在值班台受理多筆現金拾得物,他卻起了貪念,找來在永和擔任保全的41歲景姓男子到分局簽收領據,前後共領走現金2萬1000元,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沒想到其中一筆現金拾得物的失主,到轄區新莊派出所報案,金額完全吻合,但錢卻已被攔截領走。

新莊警分局2023年1月初自清展開調查,發現多筆現金拾得物都由呂姓員警受理,循線找到景姓男子到案說明。初步了解,一開始景男坦承與李員熟識共謀領取,但沒多久又否認,表示是來領取拾得物簽收領據後才認識呂員,現金確實是自己所掉。

狡猾的景男說詞反反覆覆,於是督察組約談呂員,他矢口否認,但警方掌握具體事證,交由新北市警察局政風室調查中,13日下午將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公務人員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聲請羈押,昨晚10時許法官裁定兩人收押。

對此,新莊警分局表示,呂員涉案遭收押禁見,嚴重影響警察形象,有損害公眾對警察機關的信任,會秉持不庇縱、不護短的立場,依相關規定予以呂員「停職」處分,同時追究主官管督導失責。未來,會落實各項勤業務督考制度,預防類似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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