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錄影逼問家產 85歲老母親「撥掉手機」被告!連檢察官都求情

▲老人,老太太,老奶奶,老婦,手,老人的手,示意圖。(圖/CFP)

▲兒子持手機錄影質問家產被撥落,把85歲老母親告上法院。(示意圖/CFP)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台南一對母子因家族財產問題起爭執,期間兒子持手機錄影,一再質問85歲老母親。老母親不耐煩,伸手撥落兒子手機,導致螢幕左右角龜裂。為此,兒子怒告母親家暴毀損,民事部分求償92萬元。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兒子借題發揮,求償金額誇張超出手機價值,顯然混入對家產權益爭執,本月12日判決刑事部分免刑。

根據判決書,張姓男子去年5月19日在家門口與老母親爭執,並拿出手機朝對方拍攝,一再逼問有關家族財產分配之事。老母親不堪其擾,伸手揮落兒子手機,造成螢幕保護貼及螢幕下方、左右角龜裂損壞。兒子向警局報案,並提告家暴毀損,最後老母親被移送法辦。

不過,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在庭上向法官表示,請審酌本案起因是兒子為了財產而持手機朝自己母親不斷錄影,以及一般人遭他人錄影時通常會感到不快、抗拒等情況,對被告從輕量處。

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考量被告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並自陳不識字、目前與女兒同住,兼衡兒子已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且請求損害賠償金額高達92萬元,對比其自稱手機之價值差距顯為誇張,可見對其母親是以本案借題發揮,混入家產權益之爭執。

法官指出,本案是最重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被告案發時已年滿80歲,雖得依刑法第18條第3項減輕其刑,然斟酌上述情況,情節輕微,顯可憫恕,縱使減輕其刑,仍嫌過重,因此本月12日依刑法第61條第1款前段規定判決免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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