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文淵/桃園報導
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二大隊員警13日執行巡邏勤務,於晚間7時許發現1輛自小貨車停放在石門水庫東湖碼頭邊相當可疑,警方前往查看發現該車貨斗放置1根溼漉漉的木頭,應剛從水庫竊取上車,警方另在貨車後方碼頭水中發現1根木頭,李嫌不及竊取上車,即遭警方查獲,並通知本總隊第五大隊、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共同偵辦。
▲李嫌趁夜前往石門水庫竊走肖楠貴重木。(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初步了解,李嫌日前見石門水庫東湖碼頭旁樹林,有木頭滯流其中,即趁夜間遊客離去後,駕駛貨車以鐵夾、鋼纜及絞盤,將2根木頭拉至碼頭岸邊,再以貨車升降尾門竊取至車上,卻因夜間出沒在碼頭被保七警眼尖發現。經新竹林管處辨識,該2根木頭為臺灣肖楠貴重木,重約630公斤、價值新臺幣22萬元,並查扣自小貨車1輛、鐵夾及絞盤等犯罪工具,偵訊後全案依違反森林法、竊盜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呼籲,漂流木由權責單位執行勘察、註記、辨識、檢尺、打撈、集運等處置工作,未在公告自由撿拾之地點及期間內,請勿任意撿拾漂流木,違者將依森林法第50條及52條規定,處以有期徒刑及鉅額罰金,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另臺灣森林野生動植物資源豐富、生物多樣性高,是全民共有的珍貴資產,任何人都不能據為私有,民眾若有發現破壞山林之情資,可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或透過林務局「救山林專線」(0800-000-930)反映,共同保護臺灣珍貴的自然環境及資源。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