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紅燈了婦人小跑步硬闖!遭撞倒求償160萬 騎士免賠理由曝

▲▼曾婦過馬路遭江姓男子騎機車撞倒的北市中華路二段與西藏路口現場街景照片。(圖/翻攝Google街景地圖)

▲曾婦過馬路被江男騎機車撞倒,圖為北市中華路二段與西藏路口街景照。(圖/翻攝Google街景地圖)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名曾姓老婦2020年走行人穿越道還沒過完路口,燈號就變成紅燈,曾婦小跑步硬闖,右側橫向轎車減速禮讓她,但下1秒江姓男子騎機車撞倒她造成左腿骨折,曾婦怒告江男不禮讓行人,和兒子共同求償160多萬元,江男否認有過失,強調沒想到會有行人闖紅燈、驚見曾婦出現在車前已閃不掉,台北地院審結認定曾婦違反交通規則,應負全部肇事責任,判江男免賠,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20年3月1日下午4點多,60多歲曾婦在北市中華路二段綠燈起步,從靠近捷運施工圍籬這一側行人穿越道,南往北通過長約25公尺的6線道西藏路口,因年邁腳步慢,燈號轉為紅燈時還沒走完,她讓西藏路東往西3輛機車先騎走,見後方2輛轎車減速禮讓,她小跑步穿越,不料江男騎機車從轎車右側駛來,直接撞倒她。

曾婦左腿骨折送醫急救,幸無生命危險,她怒告江男行經施工路段與行人穿越道沒減速,從車陣竄出看到行人也不禮讓,害她受傷須拄柺杖靠他人全日看護,無法如以往行動自如,還留下走路不穩、動作遲緩等後遺症,身心受到極大痛苦,她和時刻照料她的兒子都因此罹患憂鬱、環境適應障礙等症狀,要求江男賠償母子倆精神慰撫等損失共160多萬元。

江男抗辯當時綠燈前方車輛都已起步,沒料到會有行人闖紅燈,且他視線被左方轎車擋住,赫見曾婦出現在車前,僅1秒就撞上、根本閃不開,曾婦告他過失傷害罪嫌,檢方已不起訴處分,至於曾婦聲稱的車禍後遺症,經診斷為遲發性巴金森氏症所致,並非車禍受傷造成,曾婦兒子生病也跟本案無關,請求免賠。

法官勘驗路口監視畫面,清楚看見曾婦在橫向車流綠燈通行已約3秒,且有3輛機車通過後,仍跑出施工圍籬想通過最後一小段路口,橫向2輛轎車因而煞停,下1秒江男從轎車右側駛來,直接撞上曾婦,事故鑑定意見書雖認定江男沒禮讓行人,但法官認為必須能「預見」或「看見」有行人才能要求禮讓,而當時狀況沒有讓江男防範與閃躲的可能性。

法官並指江男遵循交通號誌指示前進,在事故路口前也有煞車亮燈,有權信賴其他用路人同樣會遵守交通規則,反而是曾婦闖紅燈強行穿越路口,造成他人不可預知的風險,就算因此被撞傷也不得求償,一審據此判曾婦母子敗訴,上訴後,北院二審仍判江男免賠,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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