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里鵲橋業者違法經營高空彈跳,南投縣政府偕水里鄉公所、警方共同會勘稽查。(圖/南投縣政府提供,下同)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水里鵲橋有業者經營高空彈跳,遭民眾檢舉違法且影響於橋上通行安全的權益,南投縣教育處於15日偕同工務處、消保官辦公室、集集分局及水里鄉公所至水里鵲橋會勘稽查,並請業者依法配合,在合法之前,禁止從事高空彈跳。
縣府指出,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訂定之《高空彈跳活動及其經營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於水里鵲橋進行高空彈跳需經橋樑管理單位水里鄉公所同意,而鄉公所當初就該橋新建工程設計施工時,僅供民眾通行使用,若其護欄繩索在長時間承受高空彈跳繩索拉力、重力,易導致安全結構逐步受損,且民眾遊客通過吊橋時產生搖晃不穩,有安全上疑慮。
另該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高空彈跳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但經查目前全國尚無保險公司有意願承保此項高風險性之冒險行為活動;又高空彈跳活動相關使用設施設備(如繩索、吊帶、扣環等) 應具檢驗合格證明文件,但目前國內更無政府認可相關專業技術機構可予以檢驗。
而業者未申請水里鄉公所同意橋樑使用,違法經營屢遭民眾檢舉,縣府相關單位與水里鄉公所要求業者配合,不得再從事高空跳彈活動,業者也承諾未於合法化之前願意配合改善;就相關法規內容規範造成保險受理、器材檢驗等問題,縣府也將向中央反映解決業者所面臨的困境,並呼籲民眾報名活動應注意活動合法性問題,以保障個人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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