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奕靖、戴若涵/高雄報導
高雄市鳳山區杭州東街16日下午2時許發生一起竊案!一名34歲郭姓男子報案稱,自己將車輛停放在該處,背包就放在車輛後座,不料,包內裝的現金15萬5千6百元卻遭竊。警方獲報後循線逮到一名31歲遛狗宋女,她隨機開啟車門,發現郭男車門沒鎖便下手行竊。警詢後依竊盜罪嫌將宋女移送偵辦。
▲高雄遛狗女隨機開車門,竊走15萬餘元現金,還到市區爽住旅館看電影,下場GG了。(圖/記者吳奕靖翻攝,下同)
鳳山分局成功派出所於16日14時許,接獲郭男報案,稱其停放於鳳山區杭州東街路旁的自小客車,他放在後座位的背包內有現金15萬5千6百元遭竊,警方立即依規定受理並指派專人積極偵辦,經調閱現場監視器,發現一名牽著小狗的女子於當天凌晨5時隨機開啟路旁車門,發現被害人車門未鎖接著入內竊取財物,再牽狗若無其事的走回住處。
警方經分析比對後,鎖定宋女所為,為追回郭男的財物,隨即派員前往宋女住處追回部分贓款,宋女當場交還現金13萬8千元,另外,1萬7千6百元已被花掉。
宋女被逮後供稱,是因缺錢才會行竊,因很久沒見到這麽多錢,得手後就坐車到市區旅館休息、看電影及享用美食,已花掉1萬7千6百元,「剛開心回家,警方就找上門真是倒楣」,警詢後依竊盜罪嫌將宋女移送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車輛停妥後,應確實確認車門已上鎖,避免有心人士或宵小有機可趁,造成財物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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