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標語站崗牙醫診所狂喊「爛醫生」 替友出氣慘痛代價出爐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台北地院外觀。北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的王姓朋友2020年和北市1位牙醫發生醫療糾紛,陳男聲稱替朋友出氣,數度到牙醫經營的診所鬧事,包括胸前掛著自製紙牌寫著「庸醫大賺黑心錢,害人牙齒痛十年」,故意在診所門前走動並吆喝「歡迎光臨,爛醫生」等語,陳男滋擾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被裁罰3000元元到1萬元共11次,還犯下6個公然侮辱罪被判處拘役50天,牙醫另提告求償精神慰撫300萬元,台北地院審結,判陳男須賠償60萬元,可上訴。

歷次出庭自稱無業或從事自由業、靠低收入戶津貼過活的陳男,他的王姓朋友2020年和本案牙醫發生醫療糾紛,聲稱花錢治療10年沒治好,反而造成牙齦萎縮甚至無法進食,陳男2021年2度替朋友出席台北市府衛生局召開的調解會,認為牙醫只肯退費30萬元沒誠意,牙醫認為陳男索賠200萬元太誇張,雙方不歡而散。

陳男放話要去拜訪牙醫,並從2021年4月起,多次在胸前佩掛自製紙牌,寫著「庸醫大賺黑心錢,害人牙齒痛十年」標語,故意到牙醫診所前走動,對醫護人員與患者吆喝「歡迎光臨,爛醫生」等語,還用手機作勢錄影進出診所人員,或抽菸、不戴口罩刻意咳嗽干擾看診。

陳男舉動讓牙醫與診所人員倍感威脅、人心惶惶,患者受驚嚇也影響就診意願,所以只要陳男來鬧事,診所就報警,陳男同年4月到12月11次滋擾行為,被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北院處理,陳男堅稱合法請願享有言論自由,法官認為陳男並非理性解決醫療糾紛,而是意在妨害看診安寧,依藉端滋擾公司行號要件裁罰陳男各3000元到1萬元,合計7萬6000元。

陳男依然故我,2022年3月到5月又多次以相同方式到診所鬧事,本案牙醫提告反擊,檢方起訴陳男涉犯公然侮辱罪,陳男仍堅稱自己說的都是事實、用字非常精確,因為不得已才選擇抗議這條路。法官指陳男不幫朋友循法律途徑解決醫療糾紛,理由是提告也沒用,但陳男羞辱、貶抑本案牙醫的方式,不僅無法替朋友討公道,更超出言論自由保障範圍。

法官並指陳男一犯再犯,將他所犯6個公然侮辱行為一罪一罰,合併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定讞。牙醫再提起本件求償案,主張自己是醫術精湛且具有高知名度的專業牙醫,個人名譽與診所商譽遭陳男滋擾與侮辱行為破壞,他還多次被陳男跟蹤、被迫繞遠路以免住家地址曝光,據此向陳男索賠精神慰撫300萬元。

陳男自認沒錯並否認跟蹤騷擾、請求免賠。法官認為無法證明陳男跟蹤本案牙醫,至於醫療糾紛可透過法定程序尋求救濟,陳男捨此不為,卻惡意貶損本案牙醫人格與社會評價,已非必要的表達意見手段,更對朋友的處境無濟於事-並造成本案牙醫精神痛苦,審酌雙方收入與身分地位,判陳男須賠償6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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